日期: | 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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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上午10時45分 |
地點: |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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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確認通過會議紀要(上午10時45分至10時50分) | ||
立法會CB(4)488/17-18號文件
(於2018年1月16日隨立法會CB(4)489/17-18號文件以電郵方式發出) | - | 2017年11月27日會議的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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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 ||
立法會CB(4)397/17-18(01)號文件
(於2017年12月21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提交有關公共租住屋邨的中央石油氣供應事宜的資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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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409/17-18(01)號文件
(於2017年12月27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陸頌雄議員於2017年10月11日及11月15日的來函建議修訂《電力條例》(第406章)的議員法案(載於立法會CB(4)36/17-18(01)及CB(4)222/17-18(01)號文件)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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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436/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1月3日以電郵方式發出) | - | 政府統計處就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主要石油產品進口及零售價格提供的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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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453/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1月10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討論"運輸及房屋局就2012年10月1日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對海事處人員行為的調查報告"一事所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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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464/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1月10日發出) | - | 陸頌雄議員於2018年1月8日要求事務委員會討論其建議修訂《電力條例》(第406章)的議員法案的函件(只備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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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 ||
立法會CB(4)486/17-18(01)號文件
(於2018年1月16日發出) | - | 待議事項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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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CB(4)486/17-18(02)號文件
(於2018年1月16日發出) | - | 跟進行動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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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符號代表所有其他立法會議員獲邀參與討論議程第IV項及第V項。IV. | 建議訂立及修訂《商船(安全)條例》(第369章)及《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條例》(第413章)的附屬法例,以落實國際海事組織《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及《國際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控制和管理公約》的最新規定(上午10時50分至11時35分) | ||
立法會CB(4)486/17-18(03)號文件
(於2018年1月16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把國際海事組織的最新規定納入本地法例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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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符號代表所有其他立法會議員獲邀參與討論議程第IV項及第V項。V. | 建議訂立及修訂《商船(安全)條例》(第369章)、《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條例》(第413章)及《商船(海員)條例》(第478章)的附屬法例,以落實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極地水域操作船舶規則》的最新規定(上午11時35分至下午12時20分) | ||
立法會CB(4)486/17-18(04)號文件
(於2018年1月16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把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極地水域操作船舶規則》的規定納入本地法例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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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項(下午12時20分至12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