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3时正至7时10分举行
(于下午5时正休息10分钟)

金钱利益 : 请参阅立法会议事规则第83A条及84条有关披露金钱利益及在有直接金钱利益的情况下表决的规则。

文件编号事项
1.FCR(2017-18)18#注释符号代表已列入财务委员会2017年7月14日及15日会议议程但未及处理的项目。政府当局其后在2017年7月17日将该项目撤回。*注释符号代表2017年10月27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4月26日所提出的建议

(这项目请各委员通过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4月26日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议。)

EC(2016-17)28总目147-政府总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库务科)
总目76-稅务局

(出席人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库务)2/稅务局副局长(执行事务))

(财经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1月3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在2017年4月25日26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而当局亦已向小组委员会提交资料文件ESC103/16-17(01))

2.FCR(2017-18)30^注释符号代表原先已列入财务委员会2017年7月19日会议议程的项目,但政府当局其后在2017年7月17日将该等项目撤回。*注释符号代表2017年10月27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6月14日所提出的建议

(这项目请各委员通过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6月14日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议。)

EC(2017-18)1总目53 - 政府总部:民政事务局

(出席人员:民政事务局副局长/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特别职务))

(民政事务委员会已在2016年12月21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而当局亦已向事务委员会提交资料文件CB(2)1189/16-17(01))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在2017年6月6日14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而当局亦已向小组委员会提交资料文件ESC122/16-17(01)ESC146/16-17(01))

(朱凯廸议员于2017年6月14日提出的书面问题(ESC126/16-17(01))及政府当局于2017年7月11日提交的资料文件ESC147/16-17(01))

3.FCR(2017-18)32^注释符号代表原先已列入财务委员会2017年7月19日会议议程的项目,但政府当局其后在2017年7月17日将该等项目撤回。*注释符号代表2017年10月27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6月6日所提出的建议

(这项目请各委员通过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6月6日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议。)

EC(2016-17)29总目33 - 土木工程拓展署

(出席人员: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发展局副秘书长(工务)/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长/土木工程拓展署港岛及离岛拓展处处长)

(发展事务委员会已在2016年11月22日12月16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而当局亦已向事务委员会提交资料文件CB(1)382/16-17(01)CB(1)515/16-17(01)CB(1)518/16-17(01))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在2017年4月26日5月24日6月6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而当局亦已向小组委员会提交资料文件ESC101/16-17(01)ESC114/16-17(01))

(朱凯廸议员于2017年4月26日提出的书面问题(ESC102/16-17(01))及政府当局于2017年5月19日提交的资料文件ESC102/16-17(02))

(朱凯廸议员于2017年5月24日提出的书面问题(ESC116/16-17(01))及政府当局于2017年6月5日提交的资料文件ESC116/16-17(02)ESC150/16-17(01)ESC160/16-17(01))

(朱凯廸议员于2017年6月6日提出的书面问题(ESC151/16-17(01))及政府当局于2017年7月17日提交的资料文件ESC151/16-17(02))

(朱凯廸议员于2017年6月13日提出的书面问题(FC223/16-17(09))及政府当局于2017年7月19日提交的资料文件FC244/16-17(01))

(意见书)

4.FCR(2017-18)2626A^注释符号代表原先已列入财务委员会2017年7月19日会议议程的项目,但政府当局其后在2017年7月17日将该等项目撤回。*注释符号代表2017年10月27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贷款基金
新总目「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新分目「贷款予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这项目请各委员批准开立承担额,从贷款基金拨出2,200万元作为给予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的贷款,以应付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的成立开支及初期的营运经费。)

(出席人员:民政事务局副局长/民政事务总署助理署长))

(民政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5月22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5.FCR(2017-18)17#注释符号代表已列入财务委员会2017年7月14日及15日会议议程但未及处理的项目。政府当局其后在2017年7月17日将该项目撤回。*注释符号代表2017年10月27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4月25日所提出的建议

(这项目请各委员通过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4月25日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议。)

EC(2016-17)25总目139-政府总部:食物及卫生局(食物科)
总目49-食物环境卫生署

(出席人员:食物及卫生局副秘书长(食物)/食物及卫生局首席助理秘书长(食物)/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专员/食物环境卫生署高级首席行政主任)

(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已在2016年12月13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在2017年4月10日24日25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而当局亦已向小组委员会提交资料文件ESC89/16-17(02)ESC105/16-17(01))

(朱凯廸议员于2017年4月24日及25日提出的书面问题(ESC106/16-17(01)(02))及政府当局于2017年5月22日提交的资料文件ESC106/16-17(03))

6.FCR(2017-18)9#注释符号代表已列入财务委员会2017年7月14日及15日会议议程但未及处理的项目。政府当局其后在2017年7月17日将该项目撤回。 基本工程储备基金
总目710-电脑化计划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
新分目「中央管理通讯系统」

(这项目请各委员批准开立为数252,210,000元的新承担额,用以在政府开发及推行中央管理通讯系统。)

(出席人员:创新及科技局副局长/创新及科技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副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基础设施及营运)/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总系统经理(共用服务))

(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3月13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朱凯廸议员于2017年6月22日提出的书面问题(FC206/16-17(01)及政府当局于2017年6月30日提交的资料文件FC206/16-17(02))

(朱凯廸议员于2017年7月7日提出的书面问题(FC223/16-17(05)(06))及政府当局于2017年7月13日提交的资料文件FC226/16-17(01))

(罗冠聪注释符号代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裁决,宣布梁国雄、罗冠聪、姚松炎及刘小丽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职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并已离任立法会议员的职位,无权以立法会议员身分行事。于2017年7月13日提出的书面问题(FC223/16-17(07)及政府当局于2017年8月29日提交的资料文件FC260/16-17(01))

7.FCR(2017-18)29^注释符号代表原先已列入财务委员会2017年7月19日会议议程的项目,但政府当局其后在2017年7月17日将该等项目撤回。 把无法讨回的损失款项撇帐

(这项目请各委员批准把1笔无法讨回的损失款项撇帐,款项总额为869,818.89元,乃多付给康乐及文化事务署1名前合约雇员的房屋津贴。)

(出席人员:民政事务局副局长/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文化)/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助理署长(行政))

(民政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5月22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8.FCR(2017-18)28^注释符号代表原先已列入财务委员会2017年7月19日会议议程的项目,但政府当局其后在2017年7月17日将该等项目撤回。 把无法追讨的判定债项撇帐

(这项目请各委员批准把1笔无法追讨的判定债项撇帐,款项总额为663,532.91元(包括利息),是1名前法律援助受助人拖欠政府的款项。)

(出席人员:民政事务局副局长/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公民事务)/法律援助署署长/法律援助署副署长(政务))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6月26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9.FCR(2017-18)34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6月19日所提出的建议

(这项目请各委员通过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在2017年6月19日会议上所提出的建议。)

EC(2017-18)3总目194- 水务署

(出席人员:发展局副秘书长(工务)/水务署署长/水务署助理署长(发展)/水务署助理署长(机械及电机)/土木工程拓展署助理署长(行政))

(发展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2月28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而当局亦已向事务委员会提交资料文件CB(1)827/16-17(01))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曾在2017年6月19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而当局亦已向小组委员会提交资料文件ESC142/16-17(01))

(朱凯廸议员于2017年6月14日提出的书面问题(ESC126/16-17(03))及政府当局于2017年6月提交的资料文件ESC142/16-17(02))

10.FCR(2017-18)35 基本工程储备基金
总目708-非经常资助金及主要系统设备
香港警务处
新分目「推行海上形势实时传达系统」

(这项目请各委员批准1笔为数186,335,000元的新承担额,用以推行海上形势实时传达系统。)

(出席人员:保安局副局长/保安局首席助理秘书长/香港警务处水警总区指挥官/香港警务处资讯系统部总电讯工程师(通讯科)/香港警务处高级警司(支援)(水警总区总部)/香港警务处资讯系统部电讯工程师(电讯及电子科)/香港警务处资讯系统部高级管理参议主任(总体服务科))

(保安事务委员会已在2017年3月14日的会议上讨论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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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列入财务委员会2017年7月14日及15日会议议程但未及处理的项目。政府当局其后在2017年7月17日将该项目撤回。

^ 原先已列入财务委员会2017年7月19日会议议程的项目,但政府当局其后在2017年7月17日将该等项目撤回。

* 2017年10月27日会议未完成审议而要顺延的议程项目。

≠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裁决,宣布梁国雄、罗冠聪、姚松炎及刘小丽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职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并已离任立法会议员的职位,无权以立法会议员身分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