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20

立法会

议程

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上午11时30分
(或紧接当天上午11时举行的行政长官质询时间的会议之后)

I.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提交本会省览的4项附属法例及8份其他文件载于附录1

II.
质询

议员提出22项质询(6项口头质询及16项书面质询)
提出口头质询的议员
负责答覆的官员
1.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
环境局局长
3.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4.
发展局局长
5.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6.
保安局局长
22项质询的內容、提出质询的议员及负责答覆的官员载于附录2

III.
政府法案

首读及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6.
律政司司长
7.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8.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修正案动议人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修正案载于2021年3月3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371/20-21号文件)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21年3月15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398/20-21号文件)

IV.
政府议案

第1项辩论 (涵盖下列3项议案,关乎按既定指标上调相关条例下合共18个补偿项目的金额)
1.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议案措辞
2.
根据《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议案措辞
3.
根据《职业性失聪(补偿)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议案措辞
(辩论及表决安排载于2021年3月12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394/20-21号文件)
第2项辩论 (涵盖下列1项议案)
4.
根据《公共财政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动议人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议案措辞

V.
议员法案

首读及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出席官员
发展局局长

VI.
议员议案

1.
"硏究修订《保护海港条例》及落实观塘避风塘填海工程"议案
动议人
谢伟俊议员
议案措辞
修正案动议人
易志明议员
(修正案载于2019年6月21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731/18-19号文件)
出席官员
发展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2.
"支援失业及就业不足人士"议案
动议人
陈克勤议员
议案措辞
3位修正案动议人
梁美芬议员、陆颂雄议员及邵家辉议员
(修正案载于2020年11月27日发出的立法会CB(3) 181/20-21号文件)
出席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





附录1

2021年3月17日的立法会会议

提交本会省览的文件

附属法例
法律公告编号
其他文件
5.
6.
7.
8.
9.
10.
11.
《2020年印花稅(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林健锋议员提交)
12.
《2020年性别歧视(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麦美娟议员提交)





附录2

于2021年3月17日的立法会会议提出的22项质询

主题
负责答覆的官员
口头质询
1
吴永嘉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
廖长江议员
环境局局长
3
叶刘淑仪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发展局副局长
4
刘国勋议员
发展局局长
5
陆颂雄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6
何君尧议员
保安局局长
书面质询
7
石礼谦议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8
田北辰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9
张国钧议员
教育局局长
10
锺国斌议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1
林健锋议员
保安局局长
12
姚思荣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3
李慧琼议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4
邵家辉议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5
卢伟国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16
蒋丽芸议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7
黃国健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8
柯创盛议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9
梁志祥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0
陈恒镔议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21
陈振英议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2
梁美芬议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第1项质询
(口头答覆)

支援受疫情影响的雇主及雇员

吴永嘉议员问: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严重打击香港经济,政府先后推出两期的"保就业"计划(下称"计划"),向合资格的雇主提供财政支援,以协助他们支付雇员分别在去年6月至8月,以及9月至11月的工资,从而保留可能会被遣散的雇员。关于政府支援受疫情影响的雇主及雇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有雇主反映,第二期计划的申请手续和审批过程,明显较第一期计划的繁复冗长,以致他们迟迟未收到第二期计划的工资补贴,箇中的原因为何;
(二)
至今分别收到多少宗关于计划的投诉和滥用举报,并按所涉事项的类别,以及已采取的跟进行动和结果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
鉴于政府已表明不会推出第三期计划但疫情尚未消退,而有市民担心企业倒闭潮及失业潮来临,政府有否计划设立"失业人士转型贷款基金",以支援失业人士增值和转型;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2项质询
(口头答覆)

推动疫情后经济绿色复苏

廖长江议员问:
去年至今,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世界银行等多个国际组织先后多次呼吁各国政府推动疫情后经济"绿色复苏",把振兴经济的措施导向绿色低碳转型及可持续发展。中国亦呼吁各国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推动疫情后世界经济绿色复苏。香港特区政府亦表明会支持经济绿色复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何计划及措施推动本港疫情后经济绿色复苏;预计每项措施涉及的人手和开支、可产生的经济效益,推行的时间表,以及会如何协助香港达致于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最新目标;
(二)
有何计划及措施支援本港各界把握绿色金融、绿色创新科技、绿色产业等方面的短、中、长期绿色经济机遇;及
(三)
有否评估,上述措施分别可为本港带来多少绿色就业机会;有否为本港环保产业未来的发展订立新目标(包括经济效益和就业机会方面的目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3项质询
(口头答覆)

启德邮轮码头的交通和住宿配套设施

叶刘淑仪议员问:
由于疫情肆虐,启德邮轮码头(下称"码头")已多月未有邮轮停泊。码头营运商指出,以往大部分邮轮乘客需携着大型行李,长时间排队轮候的士往返码头和酒店、机场或其居所,甚为不便。另一方面,政府已把码头附近原预留作酒店用途的6幅用地当中4幅改作兴建住宅,以及正研究把余下两幅亦改作住宅用途。有旅游业人士认为,政府应尽快改善码头的交通和住宿配套设施,为疫情完结后重临的邮轮乘客提供较佳的旅游体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未来3年,有否计划在码头附近的闲置用地设置停车场,以便乘搭邮轮的本地居民可选择乘坐私家车往返码头,从而缩短轮候的士的人龙;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未来3年,有否计划推出往返码头和观塘公众码头的水上的士服务供邮轮乘客使用,从而缩短轮候的士的人龙和减轻道路交通的负荷;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维持上述两幅用地作酒店用途,以便日后应付邮轮乘客的住宿需要;如否,原因为何?





第4项质询
(口头答覆)

发展各个口岸周边的土地

刘国勋议员问:
有意见认为,政府应善用新界各个口岸周边的土地,以发展口岸经济及增加房屋供应。然而,政府未有就该等土地的发展作通盘考虑,以致大片农地及鱼塘长期荒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统计现时新界各个口岸周边的荒废农地及鱼塘的总面积;有何计划释放其发展潜力;会否针对荒废土地进行整体规划,包括更改土地用途以供发展新发展区或新市镇,从而增加房屋供应;
(二)
有何新思维善用新界各个口岸周边的土地,例如会否在该等土地兴建相关政府部门的办公室大楼及发展创新产业中心,以发展口岸经济区,从而更好地把握粵港澳大湾区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考虑成立专责委员会,研究在新界各个口岸周边的土地推展发展项目并进行通盘规划,以及统筹有关项目的落实;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5项质询
(口头答覆)

香港电台的新闻报道

陆颂雄议员问:
本年1月23至24日,政府在佐敦设立"受限区域",并安排区域內的人士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以及向每人派发食物包,內含4罐不同款式的罐头食物(当中3罐为易揭式罐头)。入住区域內宾馆的人士(包括记者)亦获发食物包。香港电台(下称"港台")的报道指出,"宾馆未有罐头刀及煮食工具提供",而且夹附一张食物包照片,当中沒有一个罐头展示设有拉环的一面。有市民批评该照片刻意隐藏罐头的拉环,误导读者以为所有罐头均需使用罐头刀才能打开。港台发出声明,反驳有关的批评属抹黑指控并对此作出严厉谴责,以及坚称该报道属事实陈述。然而,有刊登类似照片的一份报章其后发出声明,表示因有关照片具误导性而予以移除,并承认疏忽及表示歉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要求港台就该报道的手法进行检讨并提交报告;如有,检讨的进展,以及会否向本会提交该报告;及
(二)
港台是否在获得时任广播处长(下称"处长")的批准后发出上述声明;如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有否要求处长作出解释;如有,作出批准的理据为何;如未获批准,港台有否检讨该声明的內容是否合适;如有,检讨结果为何;如沒有检讨,原因为何?





第6项质询
(口头答覆)

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何君尧议员问:
自去年6月30日起实施的《香港国安法》第七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換言之,香港特区应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政府亦多次表示,香港特区有宪制责任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的最新进度为何;及
(二)
按政府的评估,有关的立法工作可否在本届立法会任期內完成;若评估结果为可以,立法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7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支持制造业及推动再工业化

石礼谦议员问:
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政府于去年3月推出本地口罩生产资助计划,以资助生产商在本地生产口罩,并推出公营机构试用计划项目特别征集,以支持在香港防控疫情的产品开发和科技应用。就支持制造业及推动再工业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自去年1月至今采购的口罩当中,属本地生产的口罩的数目及百分比为何;鉴于目前本地生产的口罩可满足本地需求,政府日后会否优先采购本地生产的口罩,以支持制造业的发展;若否,原因为何;
(二)
自疫情爆发至今,政府部门采用在本地研发的防控疫情产品及技术的个案宗数及其他详情;有否评估,该等产品及技术可为香港再工业化及推广"香港制造"品牌(特别在生物医学及检测等方面)创造甚么机遇;及
(三)
根据现行政策,政府部门和资助机构在采购时须否优先考虑本地产品(特别是本地研发的创科产品),以支持本地制造业的发展及推动再工业化;若须,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8项质询
(书面答覆)

国泰航空的裁员行动

田北辰议员问:
政府于去年6月决定投资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国泰"),帮助其渡过在疫情下面对的困境。另一方面,国泰于去年10月宣布业务重组计划,削减约8 500个职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在上述裁员行动中,分别有多少名及百分比的本地及非本地飞机师遭辞退,以及裁员行动前后,该两类飞机师的相对比例为何;
(二)
有否研究,国泰的裁员行动是否与保障港人优先就业的政府政策一致;及
(三)
有否要求国泰当日后再进行裁员行动时,须在确保其人力资源具备所需技能、知识及工作经验的前提下,优先保留本地的飞机师和其他本地雇员;若否,原因为何?





第9项质询
(书面答覆)

国家安全教育

张国钧议员问:
教育局于上月4日向全港学校发出通告,就维护国家安全提供学校行政及教育指引。此外,教育局编订了《香港国家安全教育课程框架》("《框架》"),以协助学校推展国家安全教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教育局为支援学校推展国家安全教育,在初中现有15小时的"宪法与《基本法》"独立单元,加入3小时的"增润部分:国家安全",教育局会否适时检讨该项安排的成效及需否增加有关课时;
(二)
会否参考向学校发放"德育及国民教育支援津贴"的做法,向学校发放"国家安全教育支援津贴",使学校有更多资源推行国家安全教育;
(三)
鉴于《框架》订明初小的学习元素包括让学童知道《香港国安法》所规范的4项罪行的名称,教育局如何协助初小学童理解有关罪行所涉及的复杂概念,以及如何评估他们学习的成效;
(四)
有何措施确保教师就教授《香港国安法》所需的知识获足够训练;及
(五)
有否计划安排內地教师在疫情退却后来港分享教授国家安全知识的经验?





第10项质询
(书面答覆)

为青年提供议政机会

锺国斌议员问:
政府于2017年推出青年委员自荐计划("自荐计划"),为青年提供议政机会,以及让他们了解政府的运作。在自荐计划下,年龄介乎18至35岁的人士,可自荐成为10个指定的咨询及法定组织的成员。政府至今已推行3期自荐计划,并会由第四期起把参与的组织增至15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每期自荐计划的(i)申请人数目、(ii)申请人获委任的百分比、(iii)获委任人的年龄分布、资历等资料,以及(iv)获委任人参与相关组织工作的有关详情(包括出席会议的次数、所提意见获接纳及推行的个案宗数);
(二)
鉴于去年中进行的一项调查的结果显示,524名年龄介乎18至35岁的受访青年当中,73%表示不会考虑申请自荐计划,而原因包括:他们认为自己欠缺条件、对所指定的组织不感兴趣,以及不相信该等组织可发挥影响力,政府有何措施提高青年申请参与自荐计划的意欲;
(三)
政府会否把更多属不同政策范畴的咨询及法定组织纳入自荐计划,以及提升根据自荐计划获委任的青年在相关组织的角色和定位,让他们充分发挥其功能,并且吸纳更多不同背景的青年参与自荐计划;及
(四)
政府会否推出其他政策措施,以吸引青年参与公共事务及议政,从而贡献社会;如会,详情为何?





第11项质询
(书面答覆)

在郊外搜救及巡逻的工作

林健锋议员问:
据报,由于去年到郊外游玩人士("远足人士")的数目较往年大增,相关政府部门同期收到山岭搜救召喚的次数相应增加。此外,有不少远足人士于郊游时作出违法行为,例如乱拋垃圾和烟头、破坏林木和郊游设施,以及在非指定位置烧烤或煮食。关于在郊外搜救及巡逻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政府飞行服务队参与山岭搜救行动的次数,以及平均每次行动涉及的人员数目、燃油费和总开支为何;
(二)
过去3年,每年消防处接获山岭搜救召喚的次数及有关事故的伤亡人数为何;政府会否考虑每月公布有关数字及详情,以提醒远足人士注意安全;
(三)
有否评估第(二)项提及的召喚个案中,分别有多少宗属(i)滥用服务及(ii)求援人士鲁莽行为(例如到地势险峻地方拍照或在恶劣天气下登山)所引致的事故,以及该两类个案对其他紧急救援服务的影响;政府会否加强宣传工作,提醒远足人士加倍注重安全和合理使用紧急召喚服务;
(四)
过去3年,每年远足人士启动政府流动应用程式的GPS远足留踪服务的人次,以及有多少次搜救行动藉该服务确定求援人士的位置;
(五)
鉴于山岭搜救召喚的次数近年上升,政府有否向相关政府部门(即消防处、政府飞行服务队及民众安全服务队)增拨资源,以加强它们的搜救装备、人手及训练;
(六)
会否善用科技进行山岭搜救行动,例如使用无人驾驶飞机系统搜寻求援人士及向他们传送救援物资、在远足路径沿途的标距柱上提供二维码以便利求援人士提供准确位置,以及设置由太阳能光伏或风力发电系统供电的发光警告牌;及
(七)
为打击远足人士的违法行为,有关政府部门现时采用甚么方式巡逻远足路径和该工作涉及多少人手,以及该等部门如何得悉有路径或郊游设施损毀;已损毀的路径和郊游设施一般需时多久才完成修复?





第1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失业问题

姚思荣议员问:
政府于去年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保就业"计划,分两期向合资格的雇主提供工资补贴,以支付其雇员在去年6月至8月及9月至11月的工资。由于政府自去年12月起不再提供工资补贴,而且香港经济未见起色,有不少雇主陆续裁员以节省开支。另一方面,最新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为7%,创17年新高,失业人数高达25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保就业计划至今的开支及现时的结余为何;
(二)
有否检讨保就业计划在长期保留职位方面是否合乎成本效益;若有检讨而结果为是,会否再推行保就业计划;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直至失业问题恶化到甚么程度,政府才会推出新的短期措施协助失业人士?





第13项质询
(书面答覆)

向受疫情影响行业提供援助

李慧琼议员问:
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政府自去年3月多次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指示各类表列处所在指定日期停业,为期合共44天至二百多天不等。有该等处所的经营者表示,他们的收入大减但仍须支付租金等开支,因此现已山穷水尽,濒临结业。他们又指出,政府未有按客观准则作出表列处所须否停业的决定。例如,只涉及靜态活动及其內顾客可全程佩戴口罩的戏院须停业的天数,较涉及动态活动及其內顾客难以佩戴口罩的泳池为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否修改现行做法,按传播疫症风险作出各类表列处所须否停业的决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会否分别与各类表列处所的经营者磋商,按表列处所內活动的特点,度身制订适切的防疫安排(例如安排员工接受COVID-19检测、清洁及消毒场地、登记顾客资料),使该等处所不会因防疫原因而须停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
鉴于新加坡政府已就临时措施立法,订明主要因COVID-19疫情而无力支付租金的非住宅物业租戶,可在给予业主通知后暂停支付租金,而业主不得就此展开法律程序或终止租约,政府会否研究(i)就表列处所推出类似的"租金假期"计划,或(ii)藉提供经济诱因鼓励业主减收租金,以纾缓有关经营者的财政压力;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鉴于表列处所因遵照指示停业或缩减营业时间而收入大减,政府会否为有关经营者进一步提供财政支援,以纾缓他们的财政压力;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14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支援零售业持续发展的措施

邵家辉议员问:
政府于2014年拨款1亿3,000万元,以推行3项有关零售业人力发展的措施,包括推行零售业"职"学创前路先导计划、提升零售业形象及设立零售业人力需求管理科技应用基金。关于支援零售业持续发展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上述3项措施多年来对零售业起到的作用;如有,详情为何;
(二)
该3项措施的最新推行情况和拨款结余;
(三)
鉴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加速了网购的发展及零售业以线上线下整合的模式经营,令业界对相关人才的需求急增,而政府决定于本年开始停止接受上述措施下的新申请,政府会否考虑部分业界人士的以下建议:将拨款结余继续用于提升零售业从业员在科技应用及数码技能方面的培训,并同时推广零售业的新形象以吸引新血,从而帮助业界应付零售业迈向数码化所带来的人才挑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鉴于有业界人士表示,现时不少零售商在推动其零售业务转型的工作上缺乏资金、对相关技术的掌握,以及有效的线上销售渠道和推广平台等方面的支援,除了人才培训措施外,政府有甚么针对性措施,帮助业界解决目前的困难,以支援业界的持续发展?





第15项质询
(书面答覆)

就业市场

卢伟国议员问:
据报,尽管有不少企业因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而冻结或削减人手,但某些资讯科技相关行业却未能成功招聘足够人手出任新设的职位,该情况反映就业市场出现错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疫情对本地就业市场的短期及长期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会否改善人力供求的推算工作,包括更频密地进行推算,以及把政治和经济短期因素纳入考虑,以提升推算结果的准确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
有否加强与工商界代表的沟通,以掌握市场对曾接受科学、科技、工程及数学("STEM")相关学科教育的人才的需求情况,并向专上院校增拨资源以开办更多与STEM相关的课程和增加学额;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会否推出更多吸引创新科技人才来港发展事业的便利措施,以满足市场对该等人才的需求和建立人才库;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第16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政府财赤对发放退休金的影响

蒋丽芸议员问:
根据上月发表的《财政预算案》的预测,政府在未来5个财政年度会录得赤字。在财政储备会持续减少的情况下,不少可享有退休金的退休和现职公务员及司法人员担心,政府有否能力持续履行发放退休金的责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截至去年12月31日,(i)正领取退休金的退休和(ii)按可享退休金条款受聘的现职(a)公务员及(b)司法人员的人数分别为何;
(二)
过去10年,每年政府发放的退休金总额(包括一笔过及每月发放的款项)及其按年变幅为何;
(三)
在沒有从政府一般收入帐目拨入款项的前提下,公务员退休金储备基金目前的结余相当于多少个月的退休金开支;及
(四)
有否就政府一般收入帐目对该基金拨款不足的情况制订应变方案?





第17项质询
(书面答覆)

征收差饷

黃国健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政府的差饷收入总额及其按年变动幅度;
(二)
过去5年,每年每类楼宇(即私人住宅、公共租住房屋、办公室,商业和工业楼宇)按单位的全年应缴差饷金额(宽免措施前)所属的范围(如下表所列)划分的(i)单位数目及(ii)全年应缴差饷总额分别为何(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年份︰          
楼宇类别︰          
单位的全年
应缴差饷金额(元)
单位数目全年应缴差饷总额
2,500 以下  
2,500 至 5,000  
5,001 至 7,500  
7,501 至 10,000  
10,001 至 15,000  
15,001 至 20,000   
20,001 至 30,000  
30,000 以上  
总计  
(三)
过去5年,每年差饷物业估价署收到(i)要求修改新差饷估价册內记项的"建议",以及(ii)就现行差饷估价册內的更正、删除或加插项目提出的"反对通知书"的数目分别为何;该等个案当中,应课差饷租值最终被调低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
(四)
鉴于当局在评估某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时,会参考同区类似物业于估价日期或接近该日期,在公开市场所议定的租金,并按面积大小、位置、设施、完工质素及管理水平的分别加以调算,有关的计算准则及调算比例的详情为何;
(五)
鉴于有九龙东资助房屋(包括康柏苑和康雅苑)的居民指出,他们居住的屋苑与毗邻屋苑在落成时间、位置、楼层数目及楼宇状况等方面相若,但两个相邻屋苑的单位的应课差饷租值有颇大差距,箇中的原因为何;及
(六)
现时差饷物业估价署內处理物业差饷评估及覆核工作的人手编制,以及每年重估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的工作流程为何?





第18项质询
(书面答覆)

政府雇员特别上班安排

柯创盛议员问:
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政府自去年年初数度实施特别上班安排("特别安排"):所有政府雇员在家中工作,提供紧急和必须公共服务者除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特别安排对公共服务的影响(包括服务效率及所招致的额外行政成本);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
鉴于有市民反映,在特别安排实施期间,他们难以获得急需的公共服务和无法联络有关的政府人员,政府会否就特别安排下的员工轮值、行事方式和对外联系等事宜向各政府部门发出统一指引,以期减低特别安排对市民的影响;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
鉴于本人得悉,在特别安排实施期间,部分政府雇员留在家中而未获分派任何工作,政府会否制订方案,在日后因疫情而再实施特别安排时,调配该等闲置人手支援卫生署的抗疫工作?





第19项质询
(书面答覆)

虛拟资产交易平台

梁志祥议员问: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2018年11月就虛拟资产交易平台("平台")发出声明,阐述一个概念性框架("框架"),为愿意接受证监会监察的平台营运者探索一个合规途径。根据框架,证监会会在其监管沙盒內探索平台是否适宜受到监管,并会观察有意从事有关业务的平台营运者在沙盒环境中的运作情况,以及它们能否符合建议的监管规定;如证监会在该阶段结束时认为适宜对平台营运者作出规管,便会考虑发牌。证监会于2020年12月宣布,向一个在香港的平台发出首个牌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证监会至今分别收到多少宗把平台纳入监管沙盒和向平台发出牌照的申请;
(二)
证监会采用甚么准则审批牌照申请;
(三)
证监会有何措施协助在沙盒环境运作情况不理想的平台营运者申请牌照;
(四)
证监会计划发出多少个牌照,以及有否为发牌数目设限;牌照的一般有效期为何;及
(五)
证监会会否放宽平台营运者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的发牌条件,令它们可同时向散戶投资者提供服务?





第20项质询
(书面答覆)

安老院舍

陈恒镔议员问:
有不少市民反映,轮候入住资助安老院舍的时间因宿位长期供不应求而越来越长,而在家居独力照顾长者的照顾者承受巨大压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轮候入住资助安老院舍的长者人数及平均轮候时间为何;未来3年,有何缩短轮候时间的新措施;
(二)
鉴于发展商如愿意就其地产发展项目加入一些契约条件,确保会提供合资格安老院舍院址,可根据"鼓励在新私人发展物业內提供安老院舍院址计划"申请豁免缴付该院址的地价,自2003年该计划推出至今,政府分别收到、批准及拒绝多少宗相关申请;如有申请被拒,原因为何;会否考虑放宽申请条件和简化申请程序,以鼓励发展商参与该计划;
(三)
过去10年,政府共收到多少宗就兴建合乎社会福利署("社署")要求的私营安老院舍而提出的豁免地价申请;及
(四)
鉴于《安老院规例》(第459A章)第20条规定,安老院的任何部分须处于离地面不超过24米的高度,以保障长者住客在遇到紧急事故时的安全,但社署署长可批准安老院的任何部分豁免遵守该高度限制,过去10年,署长分别收到及批准多少宗就下述目的提出的豁免申请:把洗衣房、厨房及储物室等非住用部分置于离地面超过24米的高度,以释放更多低层空间设置长者宿位?





第21项质询
(书面答覆)

虛拟货币的场外交易

陈振英议员问:
据报,虛拟货币之一的比特币近期价格飙升,引起投资者买卖虛拟货币的兴趣。现时投资者可用现金和不经任何交易平台进行虛拟货币的场外交易。有不法之徒看中虛拟货币具隐匿性,而且该等交易不受当局规管,藉假冒交易另一方欺骗甚至行劫与他们进行虛拟货币交易的投资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掌握现时本港虛拟货币场外交易的情况(包括平均每日交易量);若是,详情为何,以及会否公布相关资料;若不会公布,原因为何;
(二)
有否计划就虛拟货币的场外交易进行规管;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会否采取措施,提高公众对进行虛拟货币场外交易所涉风险的警觉性;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第22项质询
(书面答覆)

单车安全

梁美芬议员问:
据报,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去年肆虐香港期间,踏单车作消遣及运送外卖用途的人士有所增加。经常有外卖送递员在市区马路上逆线或在行人路上踏单车,险象环生。运输署的资料显示,涉及单车的交通意外分别由2018及2019年的1 942和1 839宗,上升至2020年的2 947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3年每年和本年1月至今,涉及单车的交通意外引致的伤亡人数;该等意外当中,分别有多少宗(i)在单车径发生和(ii)涉及单车外卖送递员;
(二)
过去3年每年和本年1月至今,政府向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的踏单车人士发出多少张传票(并按违例事项的类别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当中在全港单车安全执法行动中发出的传票数目;
(三)
警方去年有否加强打击在市区行人路踏单车的违例行为;如有,检控宗数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
自2018年至今,政府就推广单车安全进行了甚么工作及其详情(包括推广活动的数目、参与人次和开支);有否因应踏单车的人士增加,制订新的单车安全推广策略(例如,与外卖送餐平台合作向外卖送递员加强宣传单车安全,以及于假日在踏单车热门地点加强向市民宣传单车安全);如有,详情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