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草案委员会



死因裁判官条例草案
会议议程

日期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时间:上午八时三十分

会议纪要

项目 事目
I. 通过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及九月十一日两次会
议的纪要

(立法局CB(2)438/96-97及CB(2)439/96-97号文件)

II. 警方就其他警务人员呈报的须予报告的死亡个案
进行调查

(立法局CB(2)79/96-97号文件──当局于一九
九六年十月七日发出的函件)

III. 为出席研讯的人提供法律协助

(立法局CB(2)300/96-97及CB(2)424/96-97 号文件──当局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三十日及十一月 十二日发出的函件)

IV. 死因裁判官如决定不举行研讯应向死者家属提供有 关资料的事宜

(立法局CB(2)96/96-97及CB(2)339/96-97号 文件──涂谨申议员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发出的 函件及当局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四日发出的覆函)

V. 其他事项
VI.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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