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草案委员会



1996年法律服务立法(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会议议程

日期: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日
时间:下午四时三十分
会议纪要

项目 事项
I. 与当局举行会议
(立法局CB(2)359/96-97号文件)
(下午四时三十分至五时十五分)

──关于「出庭发言权」的拟议委员会审议
阶段修正案

II. 与行动委员会举行会议
(下午五时十五分至六时三十分)

──律师法团及外国律师法团
(立法局CB(2)483/96-97号文件)

──废除规定买方须支付卖方费用的合约条文
(立法局CB(2)613/96-97号文件)

III. 其他事项
IV.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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