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议程
──关于「出庭发言权」的拟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律师法团及外国律师法团 (立法局CB(2)483/96-97号文件)
──废除规定买方须支付卖方费用的合约条文 (立法局CB(2)613/96-97号文件)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