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香港大律公会举行会议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十时三十分)
──就条例草案进行讨论,尤其是当中关于
Senior Counsel的新地位、大律师纪律审裁组及
律师法团的条文。
(有关文件:
香港大律师公会的意见书
立法局CB(2)970/96-97号文件
律师法团
立法局CB(2)218/96-97号、CB(2)243/96-97号、
CB(2)259/96-97号、CB(2)427/96-97号、
CB(2)483/96-97号、CB(2)857/96-97号及
CB(2)891/96-9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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