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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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通过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次会议纪录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218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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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续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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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提交立法局的附属法例法律
顾问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34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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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条例草案审议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23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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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根据《立法局常规》第42(3A)条转交內务委员会的
条例草案法律顾问报告
- 1995年博彩稅(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37号文件容后奉上)
- 地产代理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36号文件容后奉上)
- 1995年稅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38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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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将于九五年十二月十三日立法局会议上处理的事项
- 质询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29号文件)
- 声明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预告。
- 政府议案
-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第48A
条提出的决议案
由教育统筹司提出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39号文件容后奉上)
- 根据《肺尘埃沉著病(补偿)条例》(第360
章)第40条提出的决议案
由教育统筹司提出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35号文件容后奉上)
- 「减少柴油车辆排放的废气」议案辩论
由刘健仪议员提出
有关措辞已于上次会议审议。
- 「老年退休金计划」议案辩论
由李卓人议员提出
有关措辞已于上次会议审议。
VII. | 预先就九六年一月十日立法局会议举行的议案辩
论给予通知
- 「排污费及工商业污水附加费」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措辞)将由陈荣灿议员
提出。
- 「填海工程」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措辞)将由叶国谦议员提出。
VIII. | 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审议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提
交报告
立法局民政事务委员会提交报告--预备工作委员会
建议还原先前根据《人权法案条例》予以废除
或修订的六条条例的条文
(立法局95-96年度第PL284号文件)
| IX. | 其他事项
- 布政司建议于九五年十二月八日向议员简
报有关「与中国接触的事宜」。她亦准备
在会上就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及政府联络处
的工作进度作出回应。
- 內务委员会派遗代表团前往日內瓦列席联
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于九五年十一月十七
日举行的听证会
由涂谨申议员作出口头报告。
- 拟议內务委员会于九五年十二月八日召开
特别会议讨论成立专责委员会研究有关输
入劳工事宜的建议
将由李柱铭议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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