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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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通过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上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736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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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续议事项
-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布政司会晤的情况
- 在夏季休假期间委员会会议的安排
- 英国下议院有关香港事务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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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九六年七月三日提交立法局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
法例法律顾问报告(已于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在
宪报刊登)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87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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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条例草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75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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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法律顾问就尚待处理的条例草案提交进一步报告
1996年司法(杂项条文)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91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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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根据《会议常规》第42(3A)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
理的条例草案法律顾问报告
- 证人保护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89号文件容后奉上)
- 996年废物处置(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88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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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将于九六年七月十日立法局会议处理的其他事项
- 质询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3)1026号文件)
- 议案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
第34(2)条提出关于《1996年旅馆
业(费用)(修订)规例》的决议案
由周梁淑怡议员提出 随文附上上述议案的措辞。
- 根据《香港皇室训令1917至1993年
版本(第1及2号)》提出关于《香港
立法局会议常规》的决议案
由夏佳理议员提出 随文附上上述议案的措辞。
- 条例草案
首读及二读
- 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
- 申诉专员(修订)条例草案
- 平等机会(种族)条例草案
(由黃钱其濂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 1996年地下铁路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由单仲偕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 1996年九广铁路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由单仲偕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 条例草案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 1995年防止贿赂(杂项条文)(第2号)条例
草案
- 1995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草案
- 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草案
- 航空保安条例草案
- 1996年人民入境管理队(修订)条例草案
- 1995年建筑物(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 1996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噪音管制(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稅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 1996年追加拨款(1995-96年度)条例草案
- 香港园境师学会法团条例草案
(由何承天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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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 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提交 报告
- 《1996年旅馆业(费用)(修订)规例》小组委
员会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701号文件容后 奉上)
- 1996年工厂及工业经营(修订)条例草案委员
会报告
由何承天议员作出口头报告。
- 现行法例真确中文本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745号文件容后 奉上)
- 立法局人力事务委员会报告
就机场核心计划特别输入劳工计划的输入
工人所涉及的劳资纠纷的有关情况及其所
引起的相关问题进行的研讯 上述报告将于九六年七月五日送交各议员。
- ) 民政事务委员会报告
事务委员会对下述事宜的意见:
-就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根据《儿
童权利公约》第44条提交有关香港的第一
次报告;及
-就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根据《公
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有关香
港的补充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742号文件容后 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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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 其他事项
- 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立法局95-96年度第AS259号文件)
-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会期內务委员会暂定
会议日期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711号文件)
- 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次官韩俊明先生代
首相作覆
內务委员会已于九六年五月三十日就此事
进行讨论。有关內务委员会主席于九六年
六月十日致英国首相的函件,及英国外交
及联邦事务部次官代首相于九六年六月二
十五日发出的覆函的中译本容后奉上。
- 人口统计预测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提出。
- 成立小组委员会研究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
金的建议
由周梁淑怡议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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