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务委员会
1995/96 年度


会议议程
截至一九九六年七月三日

日期 :一九九六年七月五日
时间 :下午三时五十分

会议纪要

项目 事项
I.通过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上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736号文件容后奉上)
II.续议事项
  1.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布政司会晤的情况
  2. 在夏季休假期间委员会会议的安排
  3. 英国下议院有关香港事务的辩论
III. 九六年七月三日提交立法局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
法例法律顾问报告(已于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在
宪报刊登)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87号文件容后奉上)
IV.条例草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752号文件)
V.法律顾问就尚待处理的条例草案提交进一步报告
1996年司法(杂项条文)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91号文件容后奉上)
VI.根据《会议常规》第42(3A)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
理的条例草案法律顾问报告
  1. 证人保护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89号文件容后奉上)
  2. 996年废物处置(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88号文件容后奉上)
VII.将于九六年七月十日立法局会议处理的其他事项
  1. 质询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3)1026号文件)
  2. 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
      第34(2)条提出关于《1996年旅馆
      业(费用)(修订)规例》的决议案
      由周梁淑怡议员提出
      随文附上上述议案的措辞。
    2. 根据《香港皇室训令1917至1993年
      版本(第1及2号)》提出关于《香港
      立法局会议常规》的决议案
      由夏佳理议员提出
      随文附上上述议案的措辞。

  3. 条例草案
    首读及二读
    1. 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
    2. 申诉专员(修订)条例草案
    3. 平等机会(种族)条例草案
      (由黃钱其濂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4. 1996年地下铁路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由单仲偕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5. 1996年九广铁路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由单仲偕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4. 条例草案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 1995年防止贿赂(杂项条文)(第2号)条例
      草案
    2. 1995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草案
    3. 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草案
    4. 航空保安条例草案
    5. 1996年人民入境管理队(修订)条例草案
    6. 1995年建筑物(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7. 1996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
    8. 1996年噪音管制(修订)条例草案
    9. 1996年稅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10. 1996年追加拨款(1995-96年度)条例草案
    11. 香港园境师学会法团条例草案
      (由何承天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VIII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提交
报告
  1. 《1996年旅馆业(费用)(修订)规例》小组委
    员会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701号文件容后
    奉上)
  2. 1996年工厂及工业经营(修订)条例草案委员
    会报告
    由何承天议员作出口头报告。
  3. 现行法例真确中文本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745号文件容后
    奉上)
  4. 立法局人力事务委员会报告
    就机场核心计划特别输入劳工计划的输入 工人所涉及的劳资纠纷的有关情况及其所 引起的相关问题进行的研讯
    上述报告将于九六年七月五日送交各议员。
  5. ) 民政事务委员会报告
    事务委员会对下述事宜的意见:
    -就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根据《儿 童权利公约》第44条提交有关香港的第一
    次报告;及
    -就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根据《公 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有关香
    港的补充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742号文件容后
    奉上)
IX.其他事项
  1. 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立法局95-96年度第AS259号文件)
  2.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会期內务委员会暂定
    会议日期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711号文件)
  3. 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次官韩俊明先生代
    首相作覆
    內务委员会已于九六年五月三十日就此事 进行讨论。有关內务委员会主席于九六年 六月十日致英国首相的函件,及英国外交 及联邦事务部次官代首相于九六年六月二 十五日发出的覆函的中译本容后奉上。
  4. 人口统计预测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提出。
  5. 成立小组委员会研究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
    金的建议
    由周梁淑怡议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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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