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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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通过九五年十一月三日上次会议纪录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99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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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续议事项
建议由內务委员会派遣代表团列席联合国禁止
酷刑委员会将于九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举行的
听证会
(立法局95-96年度第PL162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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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九五年十一月八日提交立法局的附属法例法律顾
问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1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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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条例草案审议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10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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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根据立法局会议常规第42(3A)条转交內务委员会的
条例草案法律顾问报告
- 1995年医生注册(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4号文件容后奉上)
- 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3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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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将于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立法局会议处理的事项
- 问题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41号文件)
- 声明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通知。
- 政府动议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59章)
第7(3)条提出的三项决议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2号文件容后奉上)
- 条例草案--首读及二读
- 地产代理条例草案
- 1995年罪犯自新(修订)条例草案
- 「失业援助金」动议辩论--由陈婉娴议员
提出
有关措辞已于上次会议审议。
- 「监管煤气的供应及收费」动议辩论--由
刘千石议员提出
有关措辞已于上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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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预先就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立法局会议举行的
动议辩论给予通知
- 「越南船民问题」动议辩论
上述动议(随文附上措辞)将由周梁淑怡议员
提出。
- 「台湾旅客入境签证」动议辩论
上述动议(随文附上措辞)将由任善宁议员提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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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 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审议委员会/小组委员会
提交报告
- 研究1995年建筑物(管理)(修订)(第3号)规例
及1995年海鱼养殖(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提
交的中期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115号文件容后奉上)
- 研究杠杆式外汇买卖(造访)规则小组委
员会提交的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114号文件容后奉上)
- 研究议事程序事宜小组委员会提交的报告
处理条例草案的程序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作出口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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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 其他事项
- 香港导游区永祥及市民黃铨明事件
杨孝华议员所提交的文件随附于后。
- 联合国人权事宜委员会的审议结论及委员会
主席的声明
有关的文件容后奉上。刘慧卿议员将会建议
內务委员会主席去函鸣谢人权事宜委员会的
17位成员,并敦促他们继续注视有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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