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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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通过九六年六月七日上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553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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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布政司会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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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局会议席上省览的
附属法例法律顾问报告(已于九六年六月七日在宪 报刊登)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66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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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条例草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56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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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法律顾问就尚待处理的条例草案提交进一步报告
1996年护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69号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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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将于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立法局会议处理的事项
- 质询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3)898号文件)
- 声明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预告。
- 议案
-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59章)
第7条提出的两项决议案及根据《性别 歧视条例》
(第480章)第57(4)条提出的一项决议案
由教育统筹司动议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68号文件容后 奉上)
- 根据《生死登记条例》(第174章)第31
条、《英国以外婚姻条例》(第180章)
第7条及《婚生地位条例》(第184章)
第3(4)条提出的三项决议案 由保安司动议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67号文件容后 奉上)
- 根据《1917-1993年颁行香港皇室训令》
(第1及2号)提出的决议案 由梁智鸿议员动议
随文附上上述议案的措辞。
- 条例草案 首读及二读
- 1996年追加拨款(1995-96年度)条例草
案
- 专利条例草案
- 1996年法律服务立法(杂项修订)条例草
案
- 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草案
- 1996年幼儿中心(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司法(杂项条文)条例草案
- 平等机会(家庭责任、性倾向及年龄)条
例草案
(由刘千石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 条例草案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
三读
- 刑事案件讼费条例草案
- 1996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刑事诉讼程序(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精神健康(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进出口(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化学品管制(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储备商品(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商品说明(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修订)条
例草案
- 1996年消费品安全(修订)条例草案
- 1996年公共巴士服务(修订)条例草案
(由刘千石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 「雇员再培训计划检讨」议案辩论
由曾健成议员动议
有关措辞已于上次会议上研究。
- 「落实一国两制」议案辩论 由李柱铭议员动议
有关措辞已于上次会议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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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预先就九六年七月三日立法局会议举行的议案 辩论给予通知
- 「西部走廊铁路」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措辞)将由顏锦全议员 动议。
- 「修改基本法」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措辞)将由杨森议员VIII. | 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提 交报告
- 1996年公共巴士服务(修订)条例草案委员
会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610号文件容后 奉上)
- 《1996年水务设施(修订)规例》、《1996
年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修订)规例)》及
《1996年除害剂(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 的进一步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568号文件)
- 根据《营运基金条例》(第430章)第3、4及
6条提出关于机电工程营运基金的决议案 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612号文件容后 奉上)
- 《1996年污水处理服务(排污费)(修订)规例
》及 《1996年污水处理服务(工商业污水
附加费)(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由小组委员会主席作出口头报告。
- 《1996年废物处置(化学废物处置的收费)
(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由小组委员会主席作出口头报告。
- 立法局保安事务委员会、司法及法律事务
委员会及宪制事务委员会报告
有关司法及法律事务的跨境合作事宜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558号文件)
| IX. | 其他事项
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员会
陆恭蕙议员所提交函件的中译本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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