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务委员会
1995/96 年度


会议议程
截至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日期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日
时间 :下午四时四十分

会议纪要

项目 事项
I.通过九六年六月七日上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553号文件容后奉上)
II.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布政司会晤的情况
III.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局会议席上省览的
附属法例法律顾问报告(已于九六年六月七日在宪
报刊登)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66号文件容后奉上)
IV.条例草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566号文件)
V.法律顾问就尚待处理的条例草案提交进一步报告
1996年护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69号文件容后奉上)
VI.将于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立法局会议处理的事项
  1. 质询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3)898号文件)
  2. 声明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预告。
  3. 议案
    1.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59章)
      第7条提出的两项决议案及根据《性别
      歧视条例》
      (第480章)第57(4)条提出的一项决议案
      由教育统筹司动议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68号文件容后
      奉上)
    2. 根据《生死登记条例》(第174章)第31
      条、《英国以外婚姻条例》(第180章)
      第7条及《婚生地位条例》(第184章)
      第3(4)条提出的三项决议案
      由保安司动议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67号文件容后
      奉上)
    3. 根据《1917-1993年颁行香港皇室训令》
      (第1及2号)提出的决议案
      由梁智鸿议员动议
      随文附上上述议案的措辞。
  4. 条例草案 首读及二读
    1. 1996年追加拨款(1995-96年度)条例草
    2. 专利条例草案
    3. 1996年法律服务立法(杂项修订)条例草

    4. 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草案
    5. 1996年幼儿中心(修订)条例草案
    6. 1996年司法(杂项条文)条例草案
    7. 平等机会(家庭责任、性倾向及年龄)条
      例草案
      (由刘千石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5. 条例草案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
    三读
    1. 刑事案件讼费条例草案
    2. 1996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3. 1996年刑事诉讼程序(修订)条例草案
    4. 1996年精神健康(修订)条例草案
    5. 1996年进出口(修订)条例草案
    6. 1996年化学品管制(修订)条例草案
    7. 1996年储备商品(修订)条例草案
    8. 1996年商品说明(修订)条例草案
    9. 1996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修订)条
      例草案
    10. 1996年消费品安全(修订)条例草案
    11. 1996年公共巴士服务(修订)条例草案
      (由刘千石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6. 「雇员再培训计划检讨」议案辩论
    由曾健成议员动议
    有关措辞已于上次会议上研究。
  7. 「落实一国两制」议案辩论 由李柱铭议员动议
    有关措辞已于上次会议上研究。
VII.预先就九六年七月三日立法局会议举行的议案
辩论给予通知
  1. 「西部走廊铁路」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措辞)将由顏锦全议员
    动议。
  2. 「修改基本法」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措辞)将由杨森议员
VIII.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提
交报告
  1. 1996年公共巴士服务(修订)条例草案委员
    会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610号文件容后
    奉上)
  2. 《1996年水务设施(修订)规例》、《1996
    年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修订)规例)》及
    《1996年除害剂(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
    的进一步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568号文件)
  3. 根据《营运基金条例》(第430章)第3、4及
    6条提出关于机电工程营运基金的决议案
    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612号文件容后
    奉上)
  4. 《1996年污水处理服务(排污费)(修订)规例
    》及 《1996年污水处理服务(工商业污水
    附加费)(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由小组委员会主席作出口头报告。
  5. 《1996年废物处置(化学废物处置的收费)
    (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由小组委员会主席作出口头报告。
  6. 立法局保安事务委员会、司法及法律事务
    委员会及宪制事务委员会报告
    有关司法及法律事务的跨境合作事宜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558号文件)
IX.其他事项
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员会
陆恭蕙议员所提交函件的中译本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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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16 July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