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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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通过九六年七月五日上次会议的纪要
(请参阅九六年七月十九日随立法局95-96年度第
CB(2)1890号文件发出的立法局95-96年度第
CB(2)181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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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续议事项
1996年司法(杂项条文)条例草案
(请参阅两份为內务委员会会议、分别于九六年六月
二十八日及七月五日发出的立法局95-96年度第
LS180号及LS191号文件)
议员于一九九六年七月五日会议上,应吴霭仪议员
的建议,同意押后对上述草案作出决定。由吴议员
作出口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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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九六年十月二日提交立法局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
法例法律顾问 报告(已于九六年七月五、十二、
十九、二十六日;八月二、九、二十三、三十日
及九月十三曰在宪报刊登)
(立法局95-96年度第210、207、201、200、208、
209及202号文件,而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03及
213号文件则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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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条例草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212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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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根据《会议常规》第42(3A)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
的条例草案法律顾问报告
随文附上行政署长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二日发出
的函件,內附一份重订的清单,载列已提交立法
局、正待审议的政府条例草案的先后次序。(该函
件已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十六日随立法局95-96年度
第CB(2)1876号文件送交各议员)
- 1996年雇佣(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1996年雇员补偿(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12号文件容后奉上)
- 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11号文件容后奉上)
- 专利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99号文件)
- 平等机会(家庭责任、性倾向及年龄)条例草案
--由刘千石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平等机会(种族)条例草案--由黃钱其濂议员提
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06号文件)
- 1996年地下铁路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1996年九广铁路公司(修订)条例草案
--由单仲偕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04号文件)
- 1996年性别及残疾歧视(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由陆恭蕙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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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将于九六年十月二及三日立法局会议处理的事项
总督施政报告及就总督施政报告而举行的质询总 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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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提交 报告
立法局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报告
--就前人民入境事务处处长梁铭彦先生退休一
事进行研讯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212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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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 其他事项
- 事务委员会及其他委员会的主席人选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提出。
- 对市政局建议恢复在政府大球场举行
有限数目的流行音乐会的意见
(立法局95-96年度第CP300号文件)
- 烂角咀400千伏输电系统
随文附上刘慧卿议员的函件。
- 人口政策
刘慧卿议员将会提出此事。
当局于一九九六年八月九日向房屋事务委
员会和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简介「
全港发展策略检讨」。在该次简报会上亦
有提及人口政策一事。议员察悉并无一个
政策科负责此一政策范畴,因此,他们认
为应向布政司提出此事。
- 当值议员经常缺席与外国访客会晤事宜
- 随文附上李华明议员的函件。
- 钓鱼台事件
随文附上李华明议员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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