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务委员会
1995/96 年度


会议议程
截至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日期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时间 :下午五时

会议纪要

项目 事项
I.通过九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上次会议纪录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166号文件容后奉上)
II.续议事项
III.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局的附属法例法
律顾问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31号文件容后奉上)
IV.条例草案审议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186号文件)
V.根据立法局常规第42(3A)条转交內务委员会的条例
草案法律顾问报告
1995年罪犯自新(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33号文件容后奉上)
VI.将于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立法局会议处理的其
他事项
  1. 条例草案--恢复二读、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
    1. 1995年商船(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2. 1995年土地审裁处(修订)条例草案
  2. 非官方议员议案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提
    出的决议案-- 决议案与《1995年建筑物(管理)
    (修订)(第3号)规例》有关,由何承天议员提出
    上述决议案的措辞随附于后。
VII.将于九五年十二月六日立法局会议处理的事项
  1. 质询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01号文件)
  2. 声明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预告。
  3. 政府议案
    未接获拟提出议案的预告。
  4. 条例草案--首读及二读
    1. 1995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草案
    2. 1995年肺尘埃沉著病(补偿)(修订)条例草
    3. 1995年噪音管制(修订)条例草案
    4. 1995年道路交通(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5. 「雇佣政策」议案辩论--由郑耀棠议员提出
    有关措辞已于上次会议审议。
  6. 「青少年自杀问题」议案辩论--由张汉忠议
    员提出
    有关措辞已于上次会议审议。
VIII.拟议的「减少柴油车辆排放废气的措施」议案
辩论
刘健仪议员就上述议案征求內务委员会的意见
。有关议案的措辞随附于后。
IX.预先就九五年十二月十三日立法局会议举行的议
案辩论给予通知
  1. 「检讨香港工业安全」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措辞)将由黃秉槐议员提出
  2. 「老年退休金计划」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措辞)将由李卓人议员提出
X.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审议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提
交报告
  1. 研究根据《印花稅条例》(第117章)第29I条
    提出的决议案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161号文件)
  2. 研究《1995年电视(续牌日期)(亚洲电视有限
    公司)令》、《1995年电视(续牌日期)(电视广
    播有限公司)令》及《1995年电视(专利稅及
    牌照费用)(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由
    小组委员会主席陈伟业议员作口头报告。
  3. 研究设立议员友好组织事宜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95号文件)
  4. 立法局交通事务委员会与规划地政及工程事
    务委员会的报告--根据《立法局(权力及特权)
    条例》(第382章)第9(2)条提出的立法局决议

    (立法局95-96年度第PL236号文件容后奉上)
  5. 立法局财经事务委员会的报告--《中央银行
    双边回购协议》
    (立法局95-96年度第PL249号文件容后奉上)
  6. 检讨立法局议员津贴事宜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AS69号文件容后奉上)
XI.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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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16 July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