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务委员会
1995/96 年度


会议议程
截至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日期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时间 :下午四时五十二分

会议纪要

项目 事项
I.通过九五年十月二十日上次会议纪录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48号文件容后奉上)
II.续议事项
  1. 《土地测量(费用)规例》
  2. 提名议员利益委员会成员
    谨请议员提名另一位议员代替于上次会议上
    获提名的陆恭蕙议员,因其已拒绝接受提名
  3. 提名双语法例咨询委员会成员
    谨请议员提名另一位议员代替于上次会议上
    获提名的黃宜弘议员,因其已拒绝接受提名
  4. 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作出汇报
    谨请议员通过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的人选,
    以待立法局主席任命。
III.九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六日提交立法局的附
属法例法律顾问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4号文件容后奉上)
IV.法律顾问就尚待处理的条例草案提交进一步报告
1995年飞机乘客离境稅(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6号文件容后奉上)
V.条例草案审议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53号文件)
VI.九五年十一月二日立法局会议处理的尚待商讨事项
条例草案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 1995年储稅券(修订)条例草案
  2. 1995年银行纸币发行(修订)条例草案
VII.九五年十一月八日立法局会议处理事项
  1. 问题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86号文件)
  2. 声明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通知。
  3. 动议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100
      A条提出的决议案--由保安司提出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5号文件容后
      奉上)
  4. 条例草案--首读及二读
    1. 1995年医生注册(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2. 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草案
  5. 「香港经济」动议辩论--由李鹏飞议员提出
    有关措辞已于上次会议审议。
  6. 「宽减稅项」动议辩论--由田北俊议员提出
    有关措辞已于上次会议审议。
VIII.预先就九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立法局会议举行的
动议辩论给予通知
  1. 「老年退休金计划」动议辩论
    上述动议(随文附上措辞)将由李卓人议员提
    出。
  2. 「市区重建政策」动议辩论
    上述动议(随文附上措辞)将由涂谨申议员提
    出。
IX.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审议委员会/小组委员会
提交报告
研究由1995年6月30日至10月6日期间刊登宪报的
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提交的报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54号文件容后奉上)
X.其他事项
  1. 提名议员参加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选举
    (立法局95-96年度第AS43号文件容后奉上)
  2. 立法局委员会制度的发展
    李柱铭议员就此事提交的文件随附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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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16 July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