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委员会
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


会议议程

日期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时间: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会议纪要

项目 事项
I.通过会议摘录及续议事项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至十时五十分)
II.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上午十时五十分至十时五十五分)
III.香港园景师学会法团条例草案
(上午十时五十五分至十一时二十分)
IV.防洪
(上午十一时二十分至中午十二时)
V. 就非发展性清拆引起农作物及农产品损失所作的特惠补偿
(中午十二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VI.其他事项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

*立法局经济事务委员会的成员将应邀请出席是次会议,以参与讨论议程的第V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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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