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委员会
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
会议议程
日期 : |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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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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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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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通过会议摘录及续议事项
(上午十时四十五分至十时五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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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上午十时五十分至十时五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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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香港园景师学会法团条例草案
(上午十时五十五分至十一时二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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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防洪
(上午十一时二十分至中午十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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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就非发展性清拆引起农作物及农产品损失所作的特惠补偿
(中午十二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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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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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
*立法局经济事务委员会的成员将应邀请出席是次会议,以参与讨论议程的第V项。
[ 议程 | 文件 ]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