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120/96-97號文件
檔號:CB2/PS/4/95
立法局
保安事務委員會
警隊管理及編制檢討小組
委員會報告
目的
本文件旨在匯報一九九五年五月至一九九六年七月期間警
隊管理及編制檢討小組委員會的工作。
背景
2.一九九五年五月,當局發表41份有關警隊人手需求檢討
的報告。鑑於報告數目眾多,且所涉範圍相當廣泛,保安
事務委員會決定成立一個小組委員會,以便對有關報告進
行更仔細的研究。研究警隊管理及編制檢討報告的小組委
員會遂於一九九五年五月正式成立。
成員組合
3.一九九四至九五及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會期小組委員會
的成員名單如下:
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
涂謹申議員(主席)
周梁淑怡議員
黃偉賢議員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
涂謹申議員(主席)
周梁淑怡議員
鄭家富議員(至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九日為止)
張漢忠議員
何俊仁議員
廖成利議員
職權範圍
4.小組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是「研究警隊管理及編制檢討報
告,並作出適當的建議」。
工作程序
5.鑑於涉及的報告數目眾多,小組委員會同意按照五個警
隊工作計劃範圍進行研究。該五個計劃範圍計為:
計劃範圍 | 工作
|
---|
一 | 維持治安
|
二 | 防止及偵破罪案
|
三 | 爭取市民對警隊的支持
|
四 | 減少交通意外
|
五 | 行動方面的工作
|
- | 其他報告
|
6.小組委員會同意邀請當局代表出席小組委員會會議,解
釋有關事宜及補充所需資料,以及匯報實施報告內各項建
議的工作進展。
研究結果及建議
7.一九九五年五月至一九九六年七月期間,小組委員會共
舉行了11次會議,研究各份報告。此外,委員會又舉辦了
三次參觀警隊單位的活動,讓議員實地對有關情況作更深
入的了解。
8.報告主要載述有關皇家香港警務處整體人手架構的各項
建議及多項功能研究。小組委員會研究了34份報告,其中
包括兩份有關容永道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對警隊高層管理架
構所進行檢討的報告。此等報告涉及的,均為較受公眾關
注的重要事項。此外,委員會亦要求當局作出解釋及提供
補充資料,並於適當時作出建議。當局發表各份報告時所
提供的報告摘要載於附錄I,小組委員會就其研究的每份報
告提出的關注事項,則載於附錄II至VII。
9.小組委員會的尚待研究報告一覽表載於附錄VIII。
10.小組委員會認為報告內各項建議大致上可以接受。此等
建議實施後,可令警隊在編制、管理和架構各方面皆得到
平衡,從而帶領警隊邁向未來。有關報告亦增進了議員對
各個警隊工作計劃範圍的了解。然而,小組委員會獲悉,
報告內多項建議尚未得以推行,主要是由於財政上的限制
所致。小組委員會雖明白實施有關建議會在人手和財政方
面造成重大影響,但仍認為上述情況不可接受,因為有關
檢討早於一九九二年已開始進行,而很多不善之處亦理應
早已獲得糾正。
11.有見及此,小組委員會建議當局:
- 提交情況報告,詳列各項已付諸實行的建議
,以及尚待實施的建議的推行時間表;
- 獲取所需資源,以加快推行各項尚待實施的
建議;
- 闡釋有關建議不會實施,或須待一九九八至
九九財政年度以後才會實施的理由;
- 跟進附錄II至VII所載小組委員會就各份報告
提出而尚待處理的關注事項,並示知當局對
其中所提各項建議採取的立場;及
- 在事務委員會通過本報告後一個月內,就上
文(a)至(d)項所載小組委員會的建議作出書面
回應。
鳴謝
12.小組委員會對警察編制及運作審查組成員在進行檢討及
擬備報告方面所作的努力表示欣賞。有關報告詳盡介紹各
個警隊單位的工作,為小組委員會成員日後進行研究奠下
穩固的基礎。小組委員會亦感謝保安科及警隊派員出席委
員會會議,闡釋席上提出的各項問題。
徵詢意見
13.謹請議員支持上文第11段所載小組委員會提出的各項建
議。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三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