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草案委员会


1997年人民入境(修订)条例草案

会议议程

日期: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三日
时间:上午八时三十分

会议纪要

项目 事项
I.与政府当局及新界乡议局会商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九时)

--新界乡议局一九九七年三月七日的来函
(CB(2)1472/96-97(01)号文件)--业已发出

II.陆恭蕙议员名为「防止不公平递解离境的最
低限度保障」的文件
(上午九时至九时三十分)
(CB(2)1472/96-97(07)号文件)--业已发出

III.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九时三十分至十时三十分)

(a)入境权
(b) 在官立及资助学校就读的英国公民的行政
安排
(CB(2)1372/96-97(02)号文件)--业已发出

III.下次会议日期
下次会议已定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上午十
时三十分举行。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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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7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