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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委员会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草案
会议议程
日期: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
时间:
上午十时三十分
会议纪要
项目
事项
I.
与专业团体举行会议
(上午十时三十分至十一时三十分)
(当局代表将出席此部分的会议)
(a)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代表
(b)香港律师会的代表
II.
与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III.
其他事项
IV
下次会议的日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五日
[ 议程 |
文件
]
Last Updated on 9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