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草案委员会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草案

会议议程

日期: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
时间:上午十时三十分
会议纪要

项目 事项
I.与专业团体举行会议
(上午十时三十分至十一时三十分)

(当局代表将出席此部分的会议)
(a)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代表
(b)香港律师会的代表

II.

与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III.

其他事项

IV

下次会议的日期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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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9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