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內务委员会主席作口头汇报。
1996年汽车(首次登记稅)(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由法律顾问作口头汇报。
1996年房屋(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由梁耀忠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预告。
根据《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第89条提 出的决议案──由政务司动议 (立法局LS61/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上述议案将由陈伟业议员动议。议案的措辞 随附于后。
上述议案将由罗祥国议员动议。议案的措辞 随附于后。
由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刘健仪议员作 口头汇报。
由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何承天议员作 口头汇报。
內务委员会代表团列席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 利委员会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六至二十八日举 行的听证会后所作的报告 (立法局CB(2)593/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上述报告的中文本一俟备妥,即会送交各议 员参 阅。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