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务委员会
1996/97 年度


会议议程

日期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八日
时间 : 下午二时三十分

会议纪要

项目 事项
I.通过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局CB(2)333/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II.续议事项
  1.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布政司会晤的情况
  2. 立法局交通事务委员会海外考察团的拨款事宜
    由秘书长作口头报告。
  3. 內务委员会代表团列席旁听英国下议院有关香
    港事务的辩论由杨孝华议员提出。
  4. 立法局民政事务委员会就英国根据《经济、
    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2至16条提交有关
    香港的第三次定期报告所提出的意见
    (立法局CB(2)364/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III.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提交立法局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
法例法律顾问报告(已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曰在宪
报刊登)
(立法局LS25/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IV.条例草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CB(2)350/96-97号文件)
V.法律顾问就尚待处理的条例草案提交进一步报告
1996年雇员补偿(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立法局LS28/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VI.根据《会议常规》第42(3A)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
的条例草案法律顾问报告
  1. 1996年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修订)
    (第2号)条例草案
    (立法局LS26/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2. 1996年破产欠薪(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30/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3. 逃犯条例草案
    (立法局LS29/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4. 1996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 -- 由陆恭蕙议员提
    出的议员例草案(立法局LS27/96-97号文件容后
    奉上)
VII.将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三日立法局会议上处理
的其他事项
质询
(立法局CB(3)161/96-97号文件)
VIII.将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立法局会议上处理
的事项
  1. 质询
    (立法局CB(3)162/96-97号文件)
  2. 声明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预告。
  3. 政府议案
    未接获拟动议议案的预告。
  4. 条例草案 -- 首读及二读
    1. 欺诈罪条例草案
    2. 海底电报条例草案
    3. 1996年地方法院(修订)条例草案
    4. 园境师注册条例草案
      (由何承天议员提出的议员条例草案)
  5. 条例草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
    及三读1996年香港教育学院(修订)条例草案
  6. 「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将由刘慧卿议员动议。议案的措辞
    已于上次会议上审议。
  7. 「驻军法」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将由张炳良议员动议。随文附上议案
    的措辞。
IX.预先就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立法局会
议举行的议案辩论给予通知
  1. 「特区行政长官的民生政策」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将由李华明议员动议。议案的措辞
    容后奉上。
X.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报告
  1. 法局财经事务委员会报告 -- 强制性公积金制度
    (立法局CB(1)260/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2. 1996年证据(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CB(2)362/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3. 立法局议事程序事宜小组委员会 --
    立法局会议各类事项的次序
    (立法局CB(2)356/96-97号文件)
  4. 议员友好组织小组委员会报告
    1. 立法局代表团一九九六年九月八至十五日
      澳洲之行
      (立法局CB(3)138/96-97号文件)
    2. 拟议的访美之行
      (立法局CB(3)158/96-97号文件)
    3. 建议成立香港 -- 新加坡议员友好组织
      (立法局CB(3)157/96-97号文件)
XI.其他事项
內务委员会访日代表团
(立法局CB(2)348/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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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16 July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