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务委员会
1996/97 年度


会议议程

日期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时间 :下午二时三十分

会议纪要

项目 事项
I. 通过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六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局CB(2)2340/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II. 续议事项

  1.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布政司会晤的情况

  2. 外层空间条例草案

    议员已于上次会议上同意涂谨申议员的建议, 押后就该条例草案作出决定。

III.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局会议席上
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该等附属法 例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六日在宪报刊登) (立法局LS212/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IV. 法律事务部就尚待处理的条例草案进一步提交
报告

  1. 1997年义勇军及海军义勇军恩恤金(修订)
    条例草案
    (立法局LS208/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2. 医疗辅助队条例草案
    民众安全服务队条例草案
    (立法局LS214/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3. 1997年婚姻及子女(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局LS217/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4. 1997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立法局LS215/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V. 将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八日立法局会议上
处理的其他事项

  1. 质询
    (立法局CB(3)1023/96-97号文件)

  2. 条例草案 首读及二读

    1997年司法人员叙用委员会(特别规定)
    条例草案

VI. 将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四日立法局会议上处理的
事项

  1. 质询
    (立法局CB(3)1024/96-97号文件)

  2. 声明

    未接获拟发表声明的预告。

  3. 政府议案

    未接获拟动议议案的预告。

  4. 条例草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
    审议阶段及三读

    1. 铁路条例草案

    2. 1997年助产士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5. 「预防传染病措施」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将由陈鉴林议员动议。

  6. 「配合人口增长的长远政策」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将由张汉忠议员动议。

VII. 预先就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一日立法局会议举行
的议案辩论给予通知

  1. 「保障雇员超时工作」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将由郑家富议员动议。

  2. 「中医药注册和监管制度」议案辩论

    上述议案(随文附上)将由莫应帆议员动议。

VIII. 事务委员会/条例草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报告

  1. 注册外观设计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CB(2)1635/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2. 愉景湾隧道及连接道路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CB(1)1649/96-97号文件)

  3. 官方机密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CB(2)2329/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4. 1996年雇佣(修订)(第4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CB(2)2380/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5. 《1997年房屋条例(修订附表)令》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局CB(1)1641/96-97号文件容后奉上)
VIII. 条例草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必须于一九九 七年七月一日前通过的条例草案的情况报告 (立法局CB(2)2362及CB(2)2341/96-97号文件)
IX. 其他事项

议员代表团前往伦敦访问

由涂谨申议员作口头汇报。


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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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16 July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