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议程
日期 : | 一九九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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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下午四时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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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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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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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使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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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內部讨论
(下午四时三十分至四时三十五分)
| II. | 与下列部门/机构的代表举行会议:
(下午四时三十五分至六时三十分)
- 律政署
- 司法机构政务长办公室
- 布政司办公室辖下行政署
- 香港大律师公会
- 香港律师会
-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会议目的:
- 研究其他司法管辖区在法庭推行双语制的经验;
- 研究推广法庭双语制的方式和途径,以及有关的问题
(包括教育及培训修读法律的学生)和所需资源;及
- 考虑日后的工作。
有关文件
- 其他司法管辖区在法庭推行双语制的经验
(立法局CB(2)658/96-97号文件)
- 推广法庭双语制的方式和途径,以及有关的问题
(包括教育及培训修读法律的学生)和所需资源
(立法局CB(2)658/96-97号及CB(2)925/96-97 号文件)
- 律政署为促进在法庭上更广泛使用中文而进行的工作
(立法局CB(2)920/96-97号文件)
- 法律专业在推行法律及法庭双语制路向方面所作的努力
(立法局CB(2)1072/96-97号及CB(2)1166/96-97号文件)
- 在法律上使用中文:香港大学的教学情况
(立法局CB(2)1075/96-97号文件)
III. | 其他事项
(下午六时三十分后)
| IV. | 下次会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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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日
[ 议程 | 文件 ] Last Updated on 12 Aug,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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