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草案》
1998年 2 月 19 日 举 行 的 会 议
议程



  1. 与代表团体及政府当局会晤

  2. (上午8时30分至11时)

    地产建设商会(上午8时30分至9时)
    香港律师会
    (临立会CB(1)974(01)
    号文件)
    (上午9时至9时30分)
    香港规划师学会
    (临立会CB(1)974(02)
    号文件)
    (上午9时30分至10时)
    香港测量师学会
    (临立会CB(1)974(03)
    号文件)
    (上午10时至10时30分)
    土地发展公司(上午10时30分至11时)

  3. 与政府当局会晤

  4. (上午11时至下午12时45分)

  5. 其他事项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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