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强积金制度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
资料文件
调动累算权益的情况及费用
目的
本文件旨在阐述有关以下两方面的建议 :
- 可调动累算权益的情况(见下文第2至5段); 及
- 尽量减低调动费用的措施(见下文第6至10段)。
建议
调动累算权益的情况
2.计划成员可在不同的情况下, 将累算权益由一个注册
计划转移至另一个注册计划, 这些情况包括:
- 在转职或终止受雇或自雇工作其间的转移; 及
- 个人帐戶的转移。
在转职其间的转移
3.根据主体条例的规定, 雇员在转职后, 必须参加新雇主
的强积金计划, 以便继续就新工作作出供款。 但对于
如何处理累积自其现有工作的累算权益, 他有以下三个
选择 :
- 他可将其累算权益保留在现任雇主参加的集成信
托计划或行业计划內的个人帐戶; 或
- 他可将其累算权益转移至新雇主的计划; 或
- 他可将其累算权益转移至另一个集成信托计划內
的个人帐戶。
4.为利便有关雇员行使上文3(a)段及3(b)段所述的选择权,
我们建议在附例中列明, 新雇主、 现任受托人及新任受
托人必须协助计划成员, 使他可以按照其选择去转移或
保留其累算权益。
个人帐戶的转移
5. 在上文 3(a)段及3(c)段所述的情况下, 个人帐戶有可能
在计划成员转职其间产生, 又或是由自雇人士持有。 拥
有个人帐戶的计划成员, 可在转換工作的情况以外, 转移
其帐戶到另一个计划以內。 但此转移须按照其计划的
管限规则而转移。
尽量减低调动费用的措施
6. 我们建议采取下列措施, 以尽量减低计划成员调动权
益而须缴付的费用。
简单的调动机制
7.调动机制必须精简, 以尽量减低调动权益所涉及的行政
费用。 我们建议的累算权益调动机制如下 :
- 现任雇主 : 现任雇主只须在计划成员终止受雇之
日起所规定的时间內, 填写调动权益申请表的有
关部分, 然后将之交给该计划成员。 所须填写的
资料包括终止受雇的日期, 以及该雇员有否获发
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
- 雇员 : 有关雇员须在同一份申请表上, 填写有关部
分, 并交给他所选择的计划受托人, 而此受托人可
以是新的受托人 ( 如计划成员将其累算权益转移
至另一计划內)或是现任受托人(如计划成员将其
累算权益保留在其原来的集成信托计划內)。 雇
员呈交申请表并不受时间所限;
- 新受托人 : 倘若有关雇员选择转移其累算权益, 新
受托人必须主动统筹整个转移公积金的过程, 并要
求现任受托人办理转移累算权益的手续;
- 现任受托人 : 现任受托人必须在收到申请表之日
起的30日內, 完成办理转移公积金的申请手续, 并
向计划成员及新受托人发出累算权益结算表。现
任受托人在转移公积金之日起的7年內, 有责任继
续保存该计划成员的纪录。
8.至于个人帐戶的调动机制与上述机制十分相似, 唯一不
同之处是他们填写调动权益申请表时, 毋须涉及任何雇主
。
附件所载的图表, 简介调动机制的运作。
统合个人帐戶
9.我们会透过教育及宣传活动, 呼吁计划成员避免开设太
多个人帐戶, 并鼓励他们尽可能统合其个人帐戶。 为鼓
励成员统合帐戶, 我们建议在调动强积金帐戶內的累算权
益时, 毋须缴付任何行政费用(但赎回投资项目所涉及的
费用则除外)。
10.至于小额不动帐戶(即$5,000港元或以下的帐戶)的调动
, 我们规定计划受托人或计划管理人, 不可征收任何费用,
包括赎回投资项目所涉及的费用, 但此项调动必须在该帐
戶变为不动帐戶的一年內进行。这是鼓励小额帐戶的持
有人尽量统合他们零碎的帐戶。
论据
调动累算权益的情况
11.主体条例订明, 计划成员在转职时, 可选择转移或保留
累算权益。 我们会在附属法例中, 清楚订明计划成员在
不同情况下可作出的各种选择。
12.为了确保计划成员在转职期间, 可作出上文第3(a)段及
3(b)段所述的选择, 其新雇主、新任受托人及现任受托人
均有责任协助该计划成员, 按照其所选择的方式转移或
保留累算权益。
尽量减低调动费用的措施
简单的调动机制
13.为了尽量减低成本费用, 调动公积金所涉及的行政手
续已加以简化。 各有关人士(包括现任雇主、计划成员
、现任受托人及新受托人)只须填写一份综合申请表, 以
便尽量减少文件往来及备存纪录的工作。 在新旧受托
人之间的纪录转移, 亦会尽量减至最少, 但却确保受托人
备存足够纪录一段合理时间, 以方便有关方面有需要时
进行调查。 至于现任雇主的职责, 只须履行雇佣条例
所定的各项有关雇佣事宜的责任(即商定终止受雇日期
和发放遣散费/长期服务金), 以及在申请表上填写简短
的一栏。
统合个人帐戶
14.对计划成员来说, 在不同的计划中拥有多个个人帐戶
并无裨益。我们必须鼓励计划成员, 尽可能统合其零碎
的个人帐戶, 理由如下:
- 基于经济原则, 统合帐戶可获较高的成本效益, 计划
成员所须缴付的费用可能因此而减少;
- 统合帐戶可减少较容易遭行政费用侵蚀的小额不动
帐戶的数目; 及
- 统合帐戶可利便计划成员管理帐目, 并可减少该等
存有无人申索的权益帐戶之数目。
15.我们明白到不允许受托人及计划管理人就转移累算权
益事宜收取行政费用, 会有若干弊处。 计划管理人会把
调动权益所涉及的费用拨入计划成员所须缴付的其他费
用中。 因此, 所有计划成员均须共同承担流动性高的雇
员因频密调动权益而涉及的成本费用。
16.不过, 我们相信这种交互补贴的措施有其优点, 理由如
下:
- 某一行业的成本会较高昂 : 虽然我们已建议实施一
个简单的调动机制去减低行政费用, 但对该等一年
转职数次的雇员来说, 这项费用仍然是一个负担。
虽然我们可以设立行业计划, 以协助减低同一行业
內流动性高的雇员在调动权益方面的成本, 但此举
仍未能解决跨行业高流动性雇员的成本问题。 这
类雇员大多是收入偏低的非技术性工人。 倘若每
次调动权益都必须缴费, 他们便会被迫承担高昂的
调动费用。
- 群体负担成本 : 我们应容许若干程度的交互补贴, 以
减轻强积金制度对某一行业所造成的负担。 在许
多现有的自愿性退休计划的成本架构中, 已存在交
互补贴的情况, 例如计划只按个别帐戶供款或资产
百分比收费。 市场人士估计, 按照现时建议的强
积金转移权益机制, 每次转移一个帐戶需费大概80
元。 倘若这些成本拨归入其他费用中, 并由全部计
划成员一同分担, 则调动机制所涉及的行政费用对
整个计划成员的影响不会很大。
- 市场惯例 : 这项措施合符许多退休计划现行的市场
惯例, 而这些计划通常不向提取权益的成员收取行
政费用。
17.我们相信不收取调动权益行政费用的建议, 并不会诱
使计划成员经常不必要地转移其累积权益, 因为雇员仍
须缴付赎回投资项目的其他银行费用。 故计划成员在
考虑转移权益时, 仍需考虑成本方面的影响。
18. 我们亦意识到小额不动帐戶容易被行政费用所侵减
。 至于规定对在一年內调动的小额不动帐戶, 不可征收
任何费用, 我们所持的论据如下 :
- 消除障碍 : 我们意识到调动权益费用(如赎回费用
及可能征收的罚款)倘若高昂, 有可能会令计划成员
不愿统合其小额帐戶。
- 给予鼓励 : 我们的建议鼓励计划成员统合其小额帐
戶, 只要他们在一段期限內统合其帐戶, 他们便可豁
免缴付调动权益费用。
- 对收费架构及其他计划成员的影响有限 : 我们意识
到监管收费措施, 可能会对市场的整体收费水平及
架构产生影响, 而监管收费措施亦会造成交互补贴
, 将负担转嫁至其他计划成员。 因此, 我们建议收
窄监管收费的范围, 只对离开计划的费用施行监管。
- 长远的裨益 : 长远来说, 鼓励计划成员统合小额不
动帐戶, 会对整体强积金制度带来裨益, 因为减少未
合符经济原则的帐戶之数目, 将有助削减制度下整
体行政费用。
财经事务局
强制性公积金办事处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