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时 立 法 会

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

临 时 立 法 会 事 务 委 员 会
人 力 事 务 委 员 会 会 议
1997 年 9 月 30 日 举 行 的 会 议

修 订 议 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临立会CB(1)97及219号文件

II.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III.自上次会议举行至今发出的资料文件

临立会CB(1)135号文件-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
会")在 1997年7月21日及 8月4日的会议席上曾研
究事项的摘要

临立会CB(1)175号文件-劳工处处长的来函以及
劳顾会在 1997年8月15日的会议席上曾研究事项
的摘要

临立会CB(1)221号文件-香港卫聪联会提交的意
见书

*IV.政府当局就以下条例提出日后的工作路向
(下午2时40分至3时30分)
    - 《雇员代表权、咨询权及集体谈判权条
    例》;
    - 《1997年雇佣(修订)(第4号)条例》;
    - 《1997年职工会(修订)(第2号)条例》;
    - 《1997年雇佣(修订)(第5号)条例》;
    - 《1997年职业性失聪(补偿)(修订)条例》
临立会CB(1)257(01)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资
料文件

V.建造业的人力需求
(下午3时30分至4时15分)

政府当局将在会议席上提交文件

VI.其他事项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9月23日

* 邀请临时立法会所有其他议员参与讨论此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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