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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收入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 期: | 1999年6月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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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下午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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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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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議程
- 與政府當局會商
(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
- 研究條例草案第13、14、16及17條關於股票借貸的條文
- 討論延期繳付可予徵收印花稅的住宅物業買賣協議的印花稅
- 逐一研究條例草案內每條條文
有關的文件
- 於1999年4月9日透過立法會CB(3)1482/98-99號文件發出的條例草
案。
- 條例草案有修訂標記的文本,該文本載於立法會CB(1)1153/98-99號
文件附錄VI(已於1999年4月20日發出)。
- 助理法律顧問就條例草案在政策及草擬方面事宜致政府當局的信件,
該信件載於立法會CB(1)1153/98-99號文件附錄IV(已於1999年4月20
日發出)。
-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的信件而作出的回應,該文件載於立法
CB(1)1196/98-99(03)號文件(英文本,已於1999年4月23日發出)及
立法會CB(1)1198/98-99(01)號文件(中文本,已於1999年4月24日
發出)。
- 梁景威律師事務所提交的意見書,該意見書載於立法會CB(1)1179/
98-99號文件(已於1999年4月22日發出)。
- 政府當局就梁景威律師事務的意見書而作出的回應,該文件載於立
法會CB(1)1198/98-99(02)號文件(已於1999年4月24日發出)。
- 政府當局就委員於法案委員會1999年5月13日會議席上提出的關注
事項而作出的回應,該文件載於立法會CB(1)1377/98-99(02)號文件
(已於1999年4月26日發出)。
- 助理法律顧問於1999年5月29日就立法會CB(1)1377/98-99(02)號文
件附件A致政府當局的信件,該信件載於立法會CB(1)1456/98-99(01)
號文件(現附上)。
-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1999年5月29日的信件而作出的回應,該
文件載於立法會CB(1)1456/98-99(02)號文件(現附上英文本,中文
本稍後提供)。
- 委員在法案委員會1999年5月27日會議席上提出的關注事項一覽表
,載於立法會CB(1)1456/98-99(03)號文件(現附上)。
- 政府當局就委員於法案委員會1999年5月27日會議席上提出的關注
事項而作出的回應,該文件載於立法會CB(1)1456/98-99(04)號文
件(現附上)。
- "條例草案第48條建議賦予運輸局局長制定規例的權力"的資料文件
,該文件載於立法會CB(1)1456/98-99(05)號文件(現附上)。
-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6月7日
AG13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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