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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 期:
1999年3月22日(星期一)
時 間:
上午8時30分
地 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1999年3月10日提出的關注事項所作
的回應(立法會
CB(2)1517/98-99(01)
號文件)(隨文附上);及
有關選舉管理委員會就1999年區議會選舉發出的指引擬稿的資
料摘要(立法會
CB(2)1517/98-99(02)
號文件)(隨文附上)。
已在較早前發出的文件
條例草案的文本
;
條例草案第46條指明各有關條例的已標明修訂文本(立法會CB
(2)1323/98-99(02)號文件);
載述條例草案與《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主要分別的列表
(立法會
CB(2)1385/98-99(02)
號文件的附件);
比較條例草案及《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條文的對照表(立
法會
CB(2)1433/98-99(01)
號文件的附件);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1999年2月23日提出的關注事項所作
的回應(立法會
CB(2)1385/98-99(02)
及
CB(2)1433/98-99(01)
號文
件);及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1999年3月3日提出的關注事項所作的
回應(立法會
CB(2)1433/98-99(02)
號文件)。
下次會議日期
下次會議定於1999年3月29日上午8時30分舉行。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