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收入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9年5月13日(星期四)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1. 与政府当局会商

  2. (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讨论

    1. 关于交通事项的建议

      1. 民主党拟议就泊车表收费及隧道收费提出的修订

      2. 陆恭蕙议员拟议就调高对过量排放黑烟车辆征收的罚款提出的修

    2. 就《印花稅条例》的修订

      1. 物业买卖的印花稅

      2. 股票借贷

        有关的文件

    1. 于1999年4月9日透过立法会CB(3)1482/98-99号文件发出的条例草


    2. 法律事务部报告,该报告载于立法会LS149/98-99号文件(已于1999
      年4月8日发出)

    3. 条例草案有修订标记的文本,该文本载于立法会CB(1)1153/98-99号
      文件附录VI(已于1999年4月20日发出)

    4. 助理法律顾问于1999年4月16日致政府当局的信件,该信件载于立法
      会CB(1)1153/98-99号文件附录IV(已于1999年4月20日发出)

    5. 政府当局对上述(d)项作出的回应,该信件载于立法会CB(1)1196/98-99
      号文件(已于1999年4月23日发出)

    6. 梁景威律师事务所关于延迟缴付印花稅的意见书,该意见书载于立法
      会CB(1)1179/98-99号文件(已于1999年4月22日发出)

    7. 政府当局对上述(f)项作出的回应,该信件载于立法会CB(1)1198/98-99
      (02)
      号文件

    8. 法律事务部拟备,有关避免预议规则及其他事项的文件载于立法会CB(1)
      1318/98-99(01)
      号文件

    9. 陆恭蕙议员拟提出的最新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载于立法会CB(1)1318/
      98-99(02)
      号文件

    10. 委员于法案委员会1999年4月26日会议席上提出的关注事项一览表
      载于立法会CB(1)1318/98-99(03)号文件

    11. 政府当局对上文(j)项的回应载于立法会CB(1)1318/98-99(04)号文件
      ,包括:

        -有关行车及停车违例事项定额罚款的检控数字(19994年至1998年)
        (见附件A);

        -违例泊车及交通挤塞十大黑点(见附件B);

        -政府多层停车场停车收费(见附件C);

        -稅率调整对物业交易大致上的影响(见附件D);

        -关于延迟征收住宅物业买卖协议印花稅的资料文件(见附件E);

        -关于证券借贷交易的印花稅宽免的资料文件(见附件F) ;及

        -关于印花稅条例的建议修订就成交单据被当作为签立该些单据的资
        料文件(见附件G)。

    12. 法案委员会接获各界对《1999年收入条例草案》的意见书的撮要载
      于立法会CB(1)1318/98-99(05)号文件。

  3.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