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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18次会议
日 期:
1999年5月28日
时 间:
上午8时30分
地 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通过会议纪要
1999年3月4日会议的纪要 -- 随立法会CB(2)2105/98-99号文件发出的
立法会
CB(2)2104/98-99
号文件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选举委员会选举的投票制度 -- 立法会CB(2)2111/98-99号文件
续议事项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以往会议上提出的事项所作回应
立法会
CB(2)2135/98-99(01)
号文件(容后奉上)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与功能界别有关的意见书一览
立法会
CB(2)2113/98-99(01)
号文件
个别议员提出与功能界别有关的修正案,包括:
吴清辉议员 -- 立法会
CB(2)1759/98-99(01)
号文件
何承天议员 -- 立法会
CB(2)2113/98-99(02)
号文件
陆恭蕙议员 -- 立法会
CB(2)2113/98-99(03)
号文件
梁智鸿议员 -- 立法会
CB(2)2113/98-99(04)
号文件(中译本容后奉上)
杨孝华议员 -- 立法会
CB(2)2113/98-99(05)
号文件
在发出本文件后接获的建议将于会上提交。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