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18次会议

日 期:1999年5月28日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1. 通过会议纪要


  2. 1999年3月4日会议的纪要 -- 随立法会CB(2)2105/98-99号文件发出的
    立法会CB(2)2104/98-99号文件

  3.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4. 选举委员会选举的投票制度 -- 立法会CB(2)2111/98-99号文件

  5. 续议事项


  6.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在以往会议上提出的事项所作回应
    立法会CB(2)2135/98-99(01)号文件(容后奉上)

  7.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8. 与功能界别有关的意见书一览
    立法会CB(2)2113/98-99(01)号文件

    个别议员提出与功能界别有关的修正案,包括:

    1. 吴清辉议员 -- 立法会CB(2)1759/98-99(01)号文件

    2. 何承天议员 -- 立法会CB(2)2113/98-99(02)号文件

    3. 陆恭蕙议员 -- 立法会CB(2)2113/98-99(03)号文件

    4. 梁智鸿议员 -- 立法会CB(2)2113/98-99(04)号文件(中译本容后奉上)

    5. 杨孝华议员 -- 立法会CB(2)2113/98-99(05)号文件

      在发出本文件后接获的建议将于会上提交。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