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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破产欠薪保障(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文 件
政府当局就1999年9月20日会议席上所讨论观点作出的回应
[CB(2) 260/99-00(01)](1999年11月4日)
由政府当局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
[CB(2) 260/99-00(02)](1999年11月4日)
郑家富议员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修订本[CB(2) 341/99-00](1999年11月4日)
民主党于1999年11月4日会议席上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中文版本)[CB(2) 285/99-00(01)](1999年11月4日)
由政府当局提交"有关减薪个案的统计数字"的资料文件
[CB(2) 2832/98-99(01)](1999年9月20日)
政府当局就李家祥议员在1999年2月3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提出有关破产欠薪保障基金所录得的亏损的问题作出的答覆
[CB(2) 2619/98-99(01)](1999年7月20日)
1998年12月23日人力事务委员会的会议纪要的摘录
[CB(2) 2586/98-99 附录II](1999年7月20日)
在1999年2月3日根据《破产欠薪保障条例》动议的决议案的立法会议事录
[CB(2)2619/98-99(03)](1999年7月20日)
由政府当局就1999年12月23日人力事务委员会会议提交的 "对《破产欠薪保障条例》的建议修订-- 修订遣散特惠款项的付款限额和计算方法" 资料文件[CB(2) 941/98-99(01)](1999年7月20日)
香港会计师公会在1999年1月就"企业拯救咨询文件及破产欠薪保障基金"提出的意见(只备英文版本)[CB(2)2619/98-99(02)](1999年7月20日)
如欲参阅以上文件,可向
立法会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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