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6次会议

日 期:2000年5月16日(星期二)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1. 续议事项
  2. 立法会CB(2)1958/99-00(01)号文件--以往发出的文件一览(随文夹附)

    立法会CB(2)1626/99-00(01)号文件--香港律师会2000年4月6日就拟议第13(2A)发出的函件(已发出)

    立法会CB(2)1658/99-00(01)号文件--主席2000年4月7日的函件,当中回应随立法会CB(2)1626/99-00(01)号文件发出的律师会函件(已发出)

    立法会CB(2)1658/99-00(02)号文件--政府当局2000年4月11日的函件,当中夹附就《法律执业者条例》第27A条发出的咨询文件(已发出,并为限阅文件)

  3. 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
  4. 条例草案文本

    立法会CB(2)1958/99-00(02)号文件--政府当局2000年5月10日的函件,当中夹附最新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稿(随文夹附) (中文本容后奉上)

    立法会CB(2)1958/99-00(03)号文件--已标明政府当局所提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条例草案文本(随文夹附)

  5.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200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