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 及《地产代理(裁定佣金爭议)规例》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期:1999年6月9日(星期三)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1. 与团体会晤
  2. (上午8时30分至9时20分)

    立法会CB(1)1477/98-99(01)号文件-香港律师会的来函

    消费者委员会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立法会CB(1)1477/98-99(02)号文件 -消费者委员会提交的意见书

    香港测量师学会
    (上午8时35分至8时40分)

    香港地产代理商协会地产代理联会有限
    公司 新界地产商业协会香港专业地产顾问商会

    (上午8时40分至9时)

    立法会CB(1)1477/98-99(03)号文件 -有关组织联合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1)1477/98-99(04)号文件 -香港地产代理商协会另外提交的意见书

    香港地产代理专业协会
    (上午9时至9时05分)

    立法会CB(1)1477/98-99(05)号文件 -香港地产代理专业协会提交的意见书

    香港大学地产代理专业校友会有限公司
    (上午9时05分至9时10分)

    立法会CB(1)1477/98-99(06)号文件 -香港大学地产代理专业校友会有限公司提交的意见书(将于会议席上提交)

    香港地产行政学会
    (上午9时10分至9时15分)

    美联物业
    (上午9时15分至9时20分)



  3.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4. (上午9时20分至10时30分)

    房屋局于1999年5月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HB 9/7/42 IV)(已发出)

    立法会LS193/98-99号文件-法律事务部报告(已发出)

    立法会CB(1)1431/98-99(02)号文件 -《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第124号法律公告)及《地产代理(裁定佣金爭议)规例》(第125号法律公告)(已发出)

    立法会CB(1)1477/98-99(07)号文件 -法律事务部与政府当局有关《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的来往信件


  5. 其他事项

  6. (上午10时30分之后)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