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第525章)第4条 提出的5项决议案小组委员会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美利坚合众国)令》

日期:1999年10月21日(星期四)
时间:上午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1. 通过1999年9月20日第2次会议的纪要

  2. (立法会CB(2)139/99-00号文件)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3. 就《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美利坚合众国)令》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4. (立法会CB(2)140/99-00(01)号文件)
    (上午10时50分以后)

  5.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