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8年10月20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程(修订本)

*I. 律政司司长简介行政长官1998年施政报告
(下午4时30分至5时30分)

《律政司施政方针》小册子

II. 通过1998年9月15日会议的纪要
(下午5时30分至5时35分)

随立法会CB(2)429/98-99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CB(2)428/98-99号文件

III. 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下午5时35分至5时40分)

立法会CB(2)436/98-99(01)号文件(随文夹附)

#IV. 覆检法例的约束力
(下午5时40分至6时30分)

    #(a)与证券有关的法例对政府的约束力

    立法会CB(2)436/98-99(03)号文件 -- 容后奉上

    (b)对政府具有约束力,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机关却不具约束力
    的条例

    立法会CB(2)415/98-99(01)号文件 -- <条例的约束力:法律和宪法原则
    和政策考虑>(已发出)

    立法会CB(2)415/98-99(02)号文件 -- <由于必然含意而对国家具约束力
    的条例>(已发出)

    立法会CB(2)415/98-99(03)号文件 -- <第1章第66条所指有关'国家'的定
    义>(已发出)

    立法会CB(2)436/98-99(02)号文件 -- 条例的分类(随文夹附)

V.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10月16日


* 所有其他立法会议员将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I项的讨论。


# 财经事务委员会各委员将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议程第IV(a)项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