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期:1999年4月19日(星期一)
时间:正午12时
地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 程

  1. 通过1999年3月15日会议的纪要

  2. (正午12时至下午12时05分)
    立法会CB(2)1694/98-99号文件

  3. 续议事项

  4. (下午12时05分至12时10分)

    公务员体制改革咨询文件

    立法会CB(2)1695/98-99(01)号文件
    -- 由香港政府华员会提供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95/98-99(02)号文件
    -- 由政府纪律部队人员总工会提供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95/98-99(03)号文件
    -- 由一名沒署名的巿民提供的意见书

  5.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6. (下午12时10分至12时15分)
    立法会CB(2)1695/98-99(04)号文件 -- 待议事项

  7. 公务员事务局政策范围內的政府机构及提供重要服务的非政府机构在
    解决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的工作

  8. (下午12时15分至12时35分)

    立法会CB(2)1695/98-99(05)号文件 -- 由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1695/98-99(06)号文件 -- 由秘书处提供的文件

  9. 政府当局就建议在工商服务业推广署开设一个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
    作出简报

  10. (下午12时35分之后)

    立法会CB(2)1686/98-99(01)号文件 -- 已于1999年4月13日随立法会
    CB(2)1686/98-99号文件分发予各议员

  11.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