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

日期:1999年4月29日(星期四)
时间:上午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会议厅

修订议程

  1. 《公务员体制改革咨询文件》
  2. 有关文件

    -- 随立法会CB(2)1436/98-99号文件发出的《公务员体制改革咨询文件》

    -- 事务委员会1999年3月15日会议纪要的摘录

与代表团体及政府当局会晤

上午10时45分至11时25分 会晤香港政府华员会代表 (1999年4月16日发出的立法会CB(2) 1695/98-99(01)号文件)
会晤政府纪律部队人员总工会代表 (1999年4月16日发出的立法会CB(2)1695/98-99(02)号文件)
会晤本地高级公务员协会代表 (立法会CB(1)1206/98-99(01)号文件)
上午11时25分至下午12时05分 会晤香港公务员总工会代表
会晤公务员工会联合会代表 (立法会CB(1)1206/98-99(02)号文件)
会晤政府人员协会代表 (立法会CB(1)1206/98-99(03)号文件)
下午12时05分至12时55分 会晤文书职系公务员总会代表 (立法会CB(1)1206/98-99(04)号文件)
会晤政府机电监工技工职员协会代表 (立法会CB(1)1206/98-99(05)号文件)
会晤第一标准薪级公务员评议会(职方)代表 (立法会CB(1)1206/98-99(06)号文件)
会晤香港职工会联盟代表 (立法会CB(1)1206/98-99(07)号文件)
下午12时55分至1时 政府当局作出简短回应

  • 其他事项
  •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