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8年10月19日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I. 确认通过1998年9月14日的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立法会CB(2)439/98-99号文件 -- 1998年9月14日会议的纪要

II.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上午10时50分至10时55分)

立法会CB(2)417/98-99(12)号文件 -- 待议事项一览表

*III. 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的康复及支援服务
(上午10时55分至11时30分)

立法会CB(2)357/98-99(01)号文件 -- 由罗致光议员提交的文件

立法会CB(2)411/98-99(01)号文件 --由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IV. 香港长者对社区支援和住院照顾服务需求的顾问研究
与各代表团体会晤
(上午11时30分至下午12时45分)

  1. 老人权益促进会
  2.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
  3.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 志宝松柏中心
  4. 香港老年精神科学会
立法会CB(2)417/98-99(01-11)号文件 -- 意见书
立法会CB(2)433/98-99(01-03)号文件 -- 意见书

V.其他事项


* 卫生事务委员会的委员获邀出席会议,参与讨论议程项目III。

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