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区域法院(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10次会议

日期:2000年4月5日(星期三)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1. 续议事项


  2. 立法会CB(2)1546/99-00(01)号文件 -- 法案委员会提出的事项一览表(随附于后)

    立法会CB(2)1546/99-00(02)号文件 -- 先前已发出的文件一览表(随附于后)

    立法会CB(2)1546/99-00(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供有关"就区域法院的决定提出上诉:上诉期限"的文件(随附于后)(中文本容后奉上)

  3.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1. 条例草案文本;

    2. 已标明有关修订的条例草案文本(立法会CB(2)420/99-00(02)号文件);

    3. 条例草案与现行条例的条文比较(立法会CB(2)672/99-00(03)号文件);

    4. 甘士达工作小组就修订《区域法院条例》、《区域法院民事诉讼程序(一般)规则》及《区域法院民事诉讼程序(表格)规则》(第336章)所拟备的报告书(立法会CB(2)1196/99-00号文件); 及

    5. 立法会CB(2)1242/99-00(04)号文件第I及第II部分-- 政府当局所提供的条例草案条文、甘士达工作小组拟备的条例草案及《区域法院条例》比较一览表。

  4. 《区域法院规则》拟本


  5. 立法会CB(2)1542/99-00(01)号文件--《区域法院规则》拟本的说明(业已发出)

    立法会CB(2)1542/99-00(02)号文件--《高等法院规则》与《区域法院规则》拟本按命令编号排列的比较一览表(业已发出)

  6.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200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