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区域法院(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7次会议
日期: | 2000年3月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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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下午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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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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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程
- 通过会议纪要
- 续议事项
立法会CB(2)1242/99-00(01)号文件 | -- | 法案委员会提出的事项一览表(随附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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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242/99-00(02)号文件 | -- | 先前已发出的文件一览表(随附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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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214/99-00(01)号文件 | -- | 由政府当局所提供的有关"'指定的文件透露'的新民事诉讼程序" (已经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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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214/99-00(02)号文件 | -- | 由政府当局所提供有关 "中期不经评定缴付讼费的事宜"(已经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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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214/99-00(03)号文件 | -- | 由政府当局所提供有关 "遗嘱认证事宜的司法管辖权"(已经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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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214/99-00(04)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就文礼利律师行建议的回应(已经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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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214/99-00(05)号文件 | -- | 由政府当局所提供有关 "高等法院的人力资源、候审时间及案件数量"(已经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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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242/99-00(03)号文件 | -- | 由政府当局所提供有关 "法院之间司法程序的移交"(随附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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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 条例草案文本;
- 已标明有关修订的条例草案文本(立法会CB(2)420/99-00(02) 号文件);
- 条例草案与现行条例的条文比较(立法会CB(2)672/99-00(03) 号文件)。
- 甘士达工作小组就修订《区域法院条例》、《区域法院民事诉讼程序(一般)规则》及《区域法院民事诉讼程序(表格)规则》(第336章)所拟备的报告书(立法会CB(2)1196/99-00号文件);及
- 立法会CB(2)1242/99-00(04)号文件 -- 由政府当局所提供就条例草案的条文、甘士达工作小组拟备的条例草案及《区域法院条例》(由拟议的第48条起)比较一览表第II部份(随附于后)。
- 下次会议日期
下次会议将于2000年3月13日上午10时45分举行。
立法会秘书处
200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