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区域法院(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第5次会议

日期:2000年2月15日(星期二)
时间:下午2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I. 续议事项

立法会CB(2)1032/99-00(01)号文件 -- 法案委员会提出的事项一览表(随附于后)

立法会CB(2)1032/99-00(02)号文件 -- 先前已发出的文件一览表(随附于后)

立法会CB(2)1032/99-00(03)及(04)号文件 -- 就法案委员会所提关注事项致两个法律专业团体的函件样本,以及香港律师会的回应(只备英文本)(随附于后)

II.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a) 条例草案文本;

(b) 已标明有关修订的条例草案文本(立法会CB(2)420/99-00(02) 号文件);及

(c) 条例草案与现行条例的条文比较(立法会CB(2)672/99-00(03)号文件)。

III.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200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