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续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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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032/99-00(01)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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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委员会提出的事项一览表(随附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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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032/99-00(02)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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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已发出的文件一览表(随附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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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032/99-00(03)及(04)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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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案委员会所提关注事项致两个法律专业团体的函件样本,以及香港律师会的回应(只备英文本)(随附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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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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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条例草案文本;
(b) 已标明有关修订的条例草案文本(立法会CB(2)420/99-00(02) 号文件);及
(c) 条例草案与现行条例的条文比较(立法会CB(2)672/99-00(0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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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会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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