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区域法院(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9次会议

日期: 2000年3月27日(星期一)
时间: 上午8时30分
地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1. 通过会议纪要


  2. (于2000年3月14日随立法会CB(2)1387/99-00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CB(2)1386/99-00号文件 -- 2000年1月21日的会议纪要)

  3. 续议事项
  4. 立法会CB(2)1460/99-00(01)号文件 -- 法案委员会提出的事项一览表(随附于后)

    立法会CB(2)1460/99-00(02)号文件 -- 先前已发出的文件一览表(随附于后)

    立法会CB(2)1460/99-00(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供有关"中期不经评定缴付讼费的事宜"的文件(随附于后)(中文本容后奉上)

    立法会CB(2)1460/99-00(04)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关于司法管辖权的协议:条例草案第22条(条例第39条)"所提供的文件(随附于后) (中文本容后奉上)


  5.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1. 条例草案文本;

    2. 已标明有关修订的条例草案文本(立法会CB(2)420/99-00(02)号文件);

    3. 条例草案与现行条例的条文比较(立法会CB(2)672/99-00(03)号文件);

    4. 甘士达工作小组就修订《区域法院条例》、《区域法院民事诉讼程序(一般)规则》及《区域法院民事诉讼程序(表格)规则》(第336章)所拟备的报告书(立法会CB(2)1196/99-00号文件); 及

    5. 立法会CB(2)1242/99-00(04)号文件第I及第II部分-- 政府当局所提供的条例草案条文、甘士达工作小组拟备的条例草案及《区域法院条例》比较一览表。

  6.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200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