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区域法院(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9次会议
日期:
| 2000年3月2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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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上午8时30分 |
地点: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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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程
- 通过会议纪要
(于2000年3月14日随立法会CB(2)1387/99-00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CB(2)1386/99-00号文件 -- 2000年1月21日的会议纪要)
- 续议事项
立法会CB(2)1460/99-00(01)号文件 -- 法案委员会提出的事项一览表(随附于后)
立法会CB(2)1460/99-00(02)号文件 -- 先前已发出的文件一览表(随附于后)
立法会CB(2)1460/99-00(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供有关"中期不经评定缴付讼费的事宜"的文件(随附于后)(中文本容后奉上)
立法会CB(2)1460/99-00(04)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关于司法管辖权的协议:条例草案第22条(条例第39条)"所提供的文件(随附于后)
(中文本容后奉上)
-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 条例草案文本;
- 已标明有关修订的条例草案文本(立法会CB(2)420/99-00(02)号文件);
- 条例草案与现行条例的条文比较(立法会CB(2)672/99-00(03)号文件);
- 甘士达工作小组就修订《区域法院条例》、《区域法院民事诉讼程序(一般)规则》及《区域法院民事诉讼程序(表格)规则》(第336章)所拟备的报告书(立法会CB(2)1196/99-00号文件);
及
- 立法会CB(2)1242/99-00(04)号文件第I及第II部分-- 政府当局所提供的条例草案条文、甘士达工作小组拟备的条例草案及《区域法院条例》比较一览表。
- 下次会议日期
立法会秘书处
200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