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監察政府的施政,立法會設立18個事務委員會,就特定政策範圍有關的事項進行商議。在重要立法或財政建議正式提交立法會或財務委員會前,事務委員會亦會就該等建議提供意見,此外亦會研究由立法會或內務委員會交付事務委員會討論,或由事務委員會自行提出的,廣受公眾關注的重要事項。 |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 ||
工商事務委員會 | ||
政制事務委員會 | ||
發展事務委員會 | ||
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推行情況聯合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重建事宜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 | ||
教育事務委員會 | ||
融合教育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研究落實免費幼稚園教育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環境事務委員會 | ||
有關空氣、噪音及光污染事宜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財經事務委員會 | ||
研究強積金的累算權益與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對沖安排事宜聯合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 ||
公眾街市事宜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小販政策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有關動物福利及殘酷對待動物事宜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衞生事務委員會 | ||
醫療保障計劃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長期護理政策聯合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中醫藥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民政事務委員會 | ||
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推行情況聯合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房屋事務委員會 | ||
長遠房屋策略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 | ||
人力事務委員會 | ||
研究標準工時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研究強積金的累算權益與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對沖安排事宜聯合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 ||
保安事務委員會 | ||
交通事務委員會 | ||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福利事務委員會 | ||
長期護理政策聯合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退休保障事宜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處理家庭暴力及性暴力的策略和措施小組委員會 (前稱處理家庭暴力的策略和措施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 ||
長者服務計劃未來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 (已完成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