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公众卫生及市政(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1年4月19日(星期四)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政府当局就上次会议提出的事项所作的回应

[立法会CB(2)1314/00-01(01)号文件--政府当局于2001年4月18日发出的函件(中文本随后奉上)]

II.逐项审议法案的条文

III.其他事项

过往发出的文件

(a)2001年2月16日随立法会CB(3)432/00-01号文件送交议员的法案;

(b)环境食物局于2001年2月14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EFB(CR)10/8/7);

(c)法律事务部就法案提交的报告(2001年3月1日随立法会CB(2)976/00-01号文件发出的立法会LS64/00-01号文件,供2001年3月2日內务委员会会议上讨论);

(d)已标明修订的法案文本[立法会CB(2)1128/00-01(02)号文件];

(e)助理法律顾问4于2001年3月8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于2001年3月21日的覆函[立法会CB(2)1128/00-01(03)号文件];及

(f)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2001年1月8日会议纪要的撮录[立法会CB(2)1128/00-01(04)号文件];及

(g)政府当局就"加强管制无牌和不合卫生食店/食物工场的建议"提供的文件,供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于2001年1月8日会议上讨论[立法会CB(2)628/00-01(01)号文件]。



立法会秘书处
200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