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

日 期 :2006年2月21日(星期二)
時 間 :上午10時45分
地 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I.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0分)

立法會CB(2)1184/05-06(01)號文件
(隨附於後)

-政府當局所提交而題為"就議員在2006年2月16日會議上所提事項的回應"的文件

立法會CB(2)1162/05-06(01)號文件
(於2006年2月16日發出)

-政府當局所提交而題為"2006年2月7日會議上議員所提問題的回應"的文件

立法會CB(2)1162/05-06(02)號文件
(於2006年2月16日發出)

-政府當局所提交而題為"秘密監察授權的法定要求 - 當局的建議與澳洲的架構的比較"的文件

立法會CB(2)1097/05-06(01)號文件
(於2006年2月10日發出)

-高等法院2006年2月9日有關《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的司法覆核的判決書

立法會CB(2)997/05-06(01)號文件
(於2006年2月1日發出)

-政府當局所提交而題為"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的建議法律架構"的文件

立法會CB(2)971/05-06(01)號文件
(於2006年1月26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所擬備而題為"規管監視監聽和截取通訊的活動"的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CB(2)971/05-06(02)號文件
(於2006年1月26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所擬備有關議員在2005年8月15日及10月4日兩次特別會議上提出的關注事項和問題的摘要

立法會LS35/05-06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6年2月15日隨立法會CB(2)1155/05-06號件發出,中文本容後奉上)

-法律事務部所擬備而題為"梁國雄及古思堯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HCAL 107/2005)"的文件

立法會CB(2)1071/05-06(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6年2月8日發出,中文本於2006年2月15日隨立法會CB(2)1152/05-06號文件發出)

-香港律師會提交的意見書

(先前發出的其他有關文件的一覽載於附錄)

II.其他事項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 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獲邀參與有關事項的討論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6年2月20日

附錄

先前所發出關於秘密監察及截取通訊的其他有關文件

《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

背景資料

立法會CB(2)1420/04-05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9日發出)

-區域法院於2005年4月22日作出的判決

立法會CB(2)2280/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7月14日發出)

-區域法院於2005年7月5日作出的判決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立法會CB(2)2315/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7月18日隨立法會CB(2)2315/04-05號文件發出)

-政府當局所提交而題為"執法機關的監視監聽行動"的文件

立法會CB(2)2419/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8月5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提交的文件

立法會CB(2)2436/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8月13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提交的補充文件

立法會CB(2)2632/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9月28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2005年8月15日特別會議上所提事項及劉江華議員和余若薇議員其後所提事項作出回應的文件

立法會CB(2)2639/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9月28日發出)

-政府當局附有按照《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就秘密監察訂定的內部指引,以及就該等內部指引、《電訊條例》第33條與《截取通訊條例》所訂保障措施作出比較的文件

立法會CB(2)983/05-06(01)號文件
(於2006年1月26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規定有關的紀律部隊首長在行政長官的命令及管轄下,可指示及管轄其各自的紀律部隊的現行法例所提交的文件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CB(2)2431/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8月12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所擬備而題為"《1997年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的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LS103/04-05號文件
(於2005年8月12日隨立法會CB(2)2431/04-05號文件發出)

-法律事務部所擬備而題為"《電訊條例》(第106章)、《截取通訊條例》(第532章)及《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中規管授權進行截取通訊或秘密監察的條文的比較"的文件

其他文件

立法會CB(2)2446/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8月16日發出)

-香港大律師公會有關《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的聲明

立法會CB(2)2431/04-05(03)號文件
(於2005年8月12日發出)

-《郵政署條例》第13條

立法會CB(2)2431/04-05(04)號文件
(於2005年8月12日發出)

-《電訊條例》第33條

立法會CB(2)2431/04-05(05)號文件
(於2005年8月12日發出)

-《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四條

立法會CB(2)2632/04-05(02)號文件
(只有中文本)
(於2005年9月28日發出)

-劉江華議員要求索取有關《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的資料

立法會CB(2)2632/04-05(03)號文件
(於2005年9月28日發出)

-余若薇議員要求索取有關《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的資料

立法會CB(2)259/05-06(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11月1日發出,中文本於2006年2月15日隨立法會CB(2)1147/05-06號文件發出)

-香港人權監察就監視監聽、《基本法》第三十條及香港的私隱權所提交的意見書

截取通訊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立法會CB(2)1873/03-04(04)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4年3月30日隨立法會CB(2)1899/03-04號文件發出,中文本於2004年3月30日隨立法會CB(2)1905/03-04號文件發出)

-政府當局所提交而題為"截取通訊事宜的檢討"的文件

立法會CB(2)1987/03-04(01)號文件
(只有英文本)
(於2004年4月13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R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ex parte Fire Brigades Union and others一案所提交的文本

立法會CB(2)2749/03-04(01)號文件
(只有中文本)
(於2004年6月11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截取通訊事宜的檢討進度所提交的發言稿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RP02/04-05號文件
(於2005年2月7日隨立法會CB(2)836/04-05號文件發出)

-題為"選定司法管轄區對截取通訊的規管"的研究報告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