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
廣管局成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委任。在2007至08年間,廣管局共有成員12名,其中9名(包括主席)是來自社會各界的非公職人士,其餘3名為公職人員,分別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電訊管理局總監,以及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
廣管局透過轄下兩個委員會,即投訴委員會和業務守則委員會,執行其部分主要職務。
投訴委員會負責處理與廣播事務有關的投訴,並就這些投訴向廣管局提出建議。投訴委員會由7名廣管局成員和6名屬非公職人士的增選委員組成。
業務守則委員會負責定期檢討電視和電台廣播標準,並在必要時修訂業務守則。業務守則委員會由4名廣管局成員和5名增選委員組成。
根據《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的規定,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是廣管局的行政主管,而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影視處)轄下的廣播事務管理科,則是廣管局的行政機關和秘書處。
為使廣管局能夠掌握社會人士在廣播事務方面的脈搏,廣管局透過影視處設立的專題小組,收集市民的意見。市民就持牌機構各項服務所提出的投訴,也為廣管局提供不少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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