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广管局成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长官委任。在2007至08年间,广管局共有成员12名,其中9名(包括主席)是来自社会各界的非公职人士,其余3名为公职人员,分别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通讯及科技)、电讯管理局总监,以及民政事务局副秘书长。
广管局透过辖下两个委员会,即投诉委员会和业务守则委员会,执行其部分主要职务。
投诉委员会负责处理与广播事务有关的投诉,并就这些投诉向广管局提出建议。投诉委员会由7名广管局成员和6名属非公职人士的增选委员组成。
业务守则委员会负责定期检讨电视和电台广播标准,并在必要时修订业务守则。业务守则委员会由4名广管局成员和5名增选委员组成。
根据《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的规定,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是广管局的行政主管,而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影视处)辖下的广播事务管理科,则是广管局的行政机关和秘书处。
为使广管局能够掌握社会人士在广播事务方面的脉搏,广管局透过影视处设立的专题小组,收集市民的意见。市民就持牌机构各项服务所提出的投诉,也为广管局提供不少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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