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牌及拥有权规管事宜
声音广播牌照
2008年1月,广管局收到雄涛广播有限公司(雄涛广播)的声音广播牌照申请,以设立及经营一条24小时广播的广东话AM频道。建议设立的频道旨在制作不同类型的信息节目,向听众提供有关香港、内地以至世界各地的信息及知识。根据2006年公布的《广播事务管理局咨询程序指引》,广管局在2008年初进行公众咨询,共收到57份书面意见,意见摘要已上载广管局网站,供公众参阅。
广管局按照既定准则评估雄涛广播的申请,并考虑雄涛广播递交的文件和在公众咨询期间收到的意见,然后就有关申请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出建议。2008年7月9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广管局的建议,决定根据《电讯条例》(第106章)第13B条,向雄涛广播批出有效期为12年的声音广播牌照。雄涛广播在2008年11月11日获批声音广播牌照,并须在24个月内提供声音广播服务。
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发牌及续牌事宜
年内,广管局分别向时代卫视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亚洲时报在线有限公司发出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牌照,以及向真证传播有限公司发出其它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让该公司为本港酒店房间提供电视节目服务。广管局又为11个专为本港酒店提供电视节目服务的其它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续期。
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的销售手法
现时,《广播条例》及《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并无赋予广管局权力,规管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的销售活动及合约事宜。然而,持牌机构必须遵守有关牌照的条款和条件,包括必须拟订顾客服务业务守则,接受及处理投诉和意见,并向广管局报告这些个案。尽管这些投诉不属广管局的职权管辖范围,如投诉人同意,广管局秘书处会将个案转交有关持牌机构调查及跟进。
截至2008年8月底,广管局在年内接获149宗有关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的投诉,比去年减少68%。投诉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收费电视持牌机构改善了终止服务的程序及促销手法。
四川大地震
2008年5月,广管局向四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亲友致以深切慰问,并特别向所有身在四川的本港前线记者致敬。他们尽忠职守,发挥专业干劲,在灾区现场直击报道救灾的最新进展。为方便本地广播机构调动节目,配合全国三天哀悼,广管局按情况弹性处理广播机构提出豁免遵守相关规例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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