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事务管理局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是个独立的法定组织,根据《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第391章)成立,专责规管本港的广播业。广管局透过执行《广播条例》(第562章)、《电讯条例》(第106章)和《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的有关条文,规管本港的持牌电视和电台广播机构。
广管局的职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