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8/19-9

立法会

议程

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上午11时

I. 作出立法会誓言



陈凯欣议员

I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18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7号)规例》228/2018
2.《2018年电讯(传送者牌照)(修订)规例》229/2018

其他文件

1.第33号-地产代理监管局
2017/18年报(包括财务报表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2.第34号-香港房屋委员会
2017/18年度年报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3.第35号-香港房屋委员会
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交)

4.第36号-保险业监管局
2017-18年报(包括财务报表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由财政司司长提交)

5.第37号-职业安全健康局
2017-2018年报(包括财务报表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提交)

6.第38号-消费者委员会
2017-18年报(包括财务报表及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7.第39号-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2017-18年报(包括财务报表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由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提交)

8.第40号-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
向行政长官提交二○一七年周年报告(连同依据《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第49(4)条作出的陈述)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9.第41号-审计署署长报告书
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审计结果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10.第42号-审计署署长第七十一号报告书
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 - 二零一八年十月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11.第43号-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12.第44号-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
2017-2018年报(包括帐目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由立法会主席提交)

13.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5/18-19号报告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14.《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张华峰议员提交)

15.《旅游业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姚思荣议员提交)

III. 质询



1. 黃碧云议员问:


据报,3批正在香港城市大学攻读法学硕士或博士的內地法官在港根据中国共产党(下称"中共")章程的规定,成立了中共临时支部。鉴于现时有不少来自內地的人士在港定居、求学、营商,或在政府、教育机构或公私营机构任职,有市民关注该等人士中的中共党员,须否按中共章程的规定在港成立中共支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境外政治力量在专上院校校园內进行活动的详情;政府及专上院校会否采取措施,阻止中共党员在校园內进行政治活动;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据报有中共领导人在上述临时支部的会议上,要求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及"敢于同错误言行作斗爭",政府有否评估此情况会否削弱市民对"一国两制"及"港人治港"的信心;会否向中央反映部分市民对中共党员在港进行政治活动的疑虑;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由任何人在港成立的中共支部,须否根据《社团条例》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2. 陈志全议员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下称"《驻军法》")订明,解放军驻港部队(下称"驻港部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特区")的地方事务,而特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政府请求驻港部队协助维持社会治安或救助灾害。据报,驻港部队一批穿着制服的人员上月应一个团体的邀请,前往一个郊野公园义务清理风暴袭港后遗下的塌树断枝。鉴于特区政府沒有要求驻港部队协助,有市民质疑上述活动有否违反《驻军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驻港部队人员穿着制服在军事设施及用地外执行义务工作的次数,以及有关活动的名称及性质;

    (二)会否促请驻港部队人员执行义务工作时不要穿着制服,以免被误会正在执勤;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采取措施防止政团邀请驻港部队人员以执行义务工作为名、参与地区活动为实,以免驻港部队被指支持个别政团;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3. 周浩鼎议员问:


东涌新市镇扩展计划于2030年完成后,东涌可容纳约144 000新增人口。东涌的人口最终会由现时8万增至27万。关于该计划下的东涌东规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东涌东首批居民预计于2023年迁入,但东涌东站于2026年才投入服务,有何措施解决有关居民在过渡期的交通需要,以及东涌西延线及东涌东站铁路项目的最新进展(包括公众咨询日期)为何;

    (二)会否参考哥本哈根的做法,在东涌东新市镇推广以单车作为主要代步工具,并在道路规划(包括单车径网络)方面作配合;及

    (三)会否参考新加坡滨海湾花园的设计,研究在东涌东新市镇內建设类似的公园,让居民享用优质的休憩空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4. 蒋丽芸议员问:


现时,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不设皮肤科专科门诊服务,而卫生署辖下皮肤科门诊服务的新症轮候时间为一年以上。此外,有确诊感染耐药性金黃葡萄球菌的湿疹病人表示,医生建议他接受生物制剂治疗,但他无法负担昂贵的治疗费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对全港湿疹病人数目及求诊人次等进行统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增拨资源,以增加卫生署辖下皮肤科门诊服务的诊症名额,以及供医管局开设皮肤科专科门诊诊所;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向有财政困难的重症湿疹病人(特别是感染了耐药性金黃葡萄球菌的病人)提供药费资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区诺轩议员问:


根据《社团条例》第8条,保安局局长获社团事务主任作出建议后,可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禁止任何社团在香港运作或继续运作(下称"被禁社团")。被禁社团及其干事或成员,可就该命令的作出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出上诉,亦可就上诉结果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社团条例》第20(1)条订明,任何人向非法社团给予援助,即属犯罪,政府有否评估法律执业者向被禁社团或其干事或成员,就其提出的上诉或司法覆核提供法律服务,会否触犯该条文;如有评估而结果为会,有否评估该条文是否与《基本法》第三十五条有冲突,而第三十五条订明香港居民享有法律咨询、选择律师在法庭上为其代理等权利;及

    (二)法律援助署接获就被禁社团的司法覆核案件而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时,会否考虑"经济审查"及"案情审查"以外的因素;有否评估法律援助署署长就该类案件批出法律援助会否触犯《社团条例》第20(1)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6. 邵家辉议员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下称"《名录》"),水生动物产品属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內地的物品。据悉,近年本港海味业界的生意额下降,今年国庆长假期期间,內地旅客在本地海味店的消费额较去年同期下跌逾三成,估计与內地口岸执行《名录》有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海味干货是经过晒干、烘干、煮熟、脫水等工序的干制食品,跟鲜活海产的性质截然不同,政府有否向內地当局了解,《名录》是否只限制鲜活海产而非海味干货进境;

    (二)过去3年,政府有否与內地当局磋商,建立一套获內地当局认可并在港实施的检疫制度,使本港出售的经检疫海味干货豁免于《名录》的限制;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业內人士指出,本港的海味干货有不少来自內地,相信不难符合內地检疫及卫生要求,政府会否与內地当局磋商,容许旅客携带合理数量并属自用的海味干货进境內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7. 梁美芬议员问:


中环往返红磡的渡轮航线因乘客量持续下降而于2011年3月停止营运。政府于上月表示,拟于明年第二季复办该航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会否采取措施(例如降低码头租金或提供其他优惠)增加该航线的财务可行性,以吸引更多营办商入标竞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提供财务诱因(例如在码头设置"港铁特惠站"阅读器或提供转乘优惠),以吸引更多市民乘搭该航线的渡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采取措施提升有关渡轮码头的陆路交通接驳及行人畅达性,以方便市民乘搭该航线的渡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尹兆坚议员问:


现时,当局计算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申请人的家庭入息时,不会计入他们领取的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伤残津贴及学校书簿津贴,但他们领取的在职家庭津贴("职津")却计算在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有公屋申请人的家庭入息在计入职津后超出有关的入息限额,以致不合资格申请公屋,当局会否检讨公屋申请人家庭入息的计算方法,并考虑不把职津计入公屋申请人的家庭入息;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二)鉴于现时当局就申请职津及公屋所订的入息限额并不相同,以致有一些合资格申请半额职津的人士不合资格申请公屋,当局会否考虑上调公屋申请人的家庭入息限额至与职津申请人的有关限额看齐,令有经济需要的家庭可同时受惠于该两项措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9. 林健锋议员问:


美国当局自今年7月以来,先后对总值2,500亿美元的中国入口货品加征10%或25%的关稅,并表示会于明年1月1日起把加征关稅稅率划一提高至25%。中国当局同期对总值1,100亿美元的美国入口货品加征5%至25%的关稅以作回应。受加征关稅影响的货品中,经本港转口到美国的中国货品总值逾1,300亿港元,占本港去年整体货品出口总值约3.5%。政府预期中美贸易摩擦对香港明年的经济会有显著影响。有商界人士希望政府加强支援香港企业渡过难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因应中美贸易摩擦,于今年推出帮助出口商的特别支援措施将于明年6月30日后失效,当局会否(i)把这些措施恒常化、(ii)加大承保额和付货前风险保障,以及(iii)把适用范围扩大以涵盖每年营业额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出口商和输往美国以外海外市场的出口货物;

    (二)鉴于有不少企业反映,金融机构近期持续降低给予它们的信贷额度,严重影响企业现金周转,当局会否考虑重新推出特别信贷保证计划,由政府提供1,000亿元的信贷保证,以协助本港制造商及出口商融资;及

    (三)就美国当局明年1月1日起调高对中国入口货品加征关稅稅率至划一稅率的措施对香港经济带来的影响,当局最新的评估结果为何,以及有否制订进一步的措施,协助香港企业应对有关挑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0. 易志明议员问:


据悉,政府近年陆续收回启德发展区內临时停车场用地作发展用途,令九龙东泊车位短缺及违泊问题日益恶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启德发展区內(i)两幅将于本年底被收回的临时停车场用地现时提供各类泊车位的数目分别为何,以及(ii)其他临时停车场用地会被收回的时间表为何;

    (二)现时在九龙东设于短期租约用地上的临时停车场数目及泊车位数目,以及当中供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及旅游巴士使用的泊车位数目分别为何;九龙东供这3类车辆使用的泊车位(i)现时欠缺的数目及(ii)在未来3年新增的数目分别为何;及

    (三)有否在九龙东觅地设置新的临时停车场,以纾缓收回临时停车场用地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有何措施解决九龙东泊车位短缺的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1. 陆颂雄议员问:


据悉,某些国家已制定"好撒玛利亚人"法例,订明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给被救助者造成某种损害时,可免除法律责任。此外,美国于1996年订立《好撒玛利亚人食物捐赠法令》,豁免食物捐赠者因受赠者在食用捐赠食物后生病而招致的法律责任。有评论认为,尽管近日消防处推出名为"任何仁"的人物角色向市民推广"任何人都可以救人"的信息,但现时香港未有上述法例,令市民对好心助人却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有否就制定上述法例进行研究,并咨询相关决策局、政府部门和持份者;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有否检视现时保障施救者及食物捐赠者免于承担法律责任的措施是否足够;及

    (三)有何措施推动对他人进行急救及捐赠过剩食物的风气?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2. 林卓廷议员问:


关于临床心理学家提供的诊治,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i)政府部门及(ii)医院管理局分别聘用的临床心理学家在过去3年提供诊治的下述详情为何:

    (a)全职及兼职的临床心理学家分别的人数;

    (b)服务对象首次接受诊治及覆诊的平均轮候时间;

    (c)服务对象首次接受诊治及覆诊的平均会面时间;

    (d)已完结个案平均的诊治次数及年期;

    (e)服务对象作出的投诉数目;及

    (f)未完结个案的服务对象自杀的人数;及

    (二)鉴于本人得悉,临床心理学家为儿童进行智力评估时需使用"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第四版(香港版)",但该量表的供应商只会向香港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组的会员出售该量表,以致非会员但具备外国临床心理学家执业资格的人士无法取得该量表,政府有否评估有关安排是否构成反竞爭行为,以及如何确保所有临床心理学家均可取得该量表以提供服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3. 李国麟议员问:


根据法例,只有指明类别的注册医护专业人员才可配处、装配或按处方供应视光用具(包括隐形镜片),但法例并无限制非注册医护专业人员的人士售卖隐形镜片。早前有视光师组织派员进行试买行动后发现,部分店铺在沒有(i)为顾客进行视力检查及(ii) 要求顾客出示隐形镜片处方下,向顾客售卖隐形镜片,亦有并非注册视光师的店员为顾客进行视力检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5年,当局有否向非注册医护专业人员的人士就其在实体店或网上配处及售卖矫视性隐形镜片提出检控;若有,个案的宗数及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5年,香港海关(i)主动及(ii)在接获投诉后,就隐形镜片怀疑不符合《消费品安全条例》(第456章)的规定进行调查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以及引用该条例对有关人士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

    (三)鉴于政府于本年1月回答本人的质询时表示,草拟中旨在规管医疗仪器的法例,会涵盖非矫视性隐形镜片的产品安全及品质事宜,法例草拟工作的进展为何;及

    (四)会否参考英国政府的做法,立法禁止非注册医护专业人员的人士售卖矫视性及非矫视性的隐形镜片;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4. 陈克勤议员问:


卫生署辖下的牙科诊所中,有11间为市民提供免费紧急牙科治疗("牙科街症")。据悉,由于该项服务的诊症名额有限,而且服务范围不包括镶牙及补牙,市民所需的牙科服务主要由私人及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牙科诊所提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每年上述11间诊所每间提供的牙科街症服务的(i)诊症名额及(ii)就诊人次(并按年龄组别提供分项数目);

    (二)有否计划改善牙科街症服务,包括:

    (i)增加服务名额、

    (ii)增设长者服务名额、

    (iii)增设牙科诊所,使每个区议会分区有至少一间诊所,及

    (iv)提供紧急治疗以外的牙科服务;

    如有计划,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政府于去年10月表示会检讨多年前订立的2025年口腔健康目标,该项工作的进度为何;会否制订长者口腔健康目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会否参考现时卫生署的学童牙科保健服务,为长者提供基本和预防性的牙科治疗;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有长者反映,长者医疗券计划提供的每人每年2,000元医疗券金额,不足以应付他们使用各类私营医疗服务(包括西医、中医、牙医及专职医疗人员提供的服务)的开支,政府会否另行推出长者牙科医疗券计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5. 张国钧议员问:


有公共屋村租戶向本人反映,现时有不少屋村的楼龄已超过50年、村內设施严重老化,而且有关用地的地积比率未用尽。他们认为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重建该等屋村既可改善租戶的居住环境,亦可增加公屋单位的供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现时屋村需达至哪个楼龄才会获房委会考虑重建;

    (二)哪些屋村的重建工程在过去10年內完成或进行中,以及有关重建计划的详情(按屋村名称以表列出);

    (三)房委会现已确定哪些屋村具重建的价值及可行性,并按重建优先次序列出该等屋村的(i)楼龄、(ii)现行地积比率,以及(iii)许可最高地积比率;

    (四)房委会按照哪些因素决定重建屋村的优先次序,以及各项因素所占比重为何;及

    (五)鉴于西环村的楼龄已届60年、村內不少单位內有石屎剝落的问题,以及升降机和其他设施经常暂停服务以待维修,房委会有否考虑重建西环村;若否,原因为何;若有,时间表为何,以及会否以附近兴建中的加惠民道公共屋村作为西环村租戶的迁置屋村;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6. 莫乃光议员问:


财政司司长在本年2月表示,政府会增拨资源支援电子竞技("电竞")产业发展。据悉,电竞业对训练空间和活动场地(统称"电竞馆")的需求殷切。有电竞业人士指出,现时与电竞馆相关的法例包括《游戏机中心条例》(第435章)及《公众娛乐场所条例》(第172章)。他们认为,早于1993年制定的第435章的部分条文过时,而且用以规管电竞馆属过份严苛,不利于电竞产业发展。他们又指出,政府沒有特别为电竞馆制订发牌制度,亦沒有厘清电竞馆须否领有根据上述条例发出的牌照,窒碍电竞产业的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过去3年,当局分别接获、批准和拒绝了多少宗游戏机中心牌照的申请;

    (二)会否参考规管互联网中心(俗称"网吧")的经验,制订《电竞场地经营者守则》供经营者自愿遵守,然后逐步把电竞馆明文纳入第435章的规管范围;如会,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有关的政府部门会否就第435章的发牌事宜与电竞业界加强沟通并进行公众咨询,研究制订一套为电竞馆申请牌照的指引,以提升电竞馆的消防及结构安全水平,并减低其对邻近居民的影响;如会,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情况改变,当局会否全面检讨第435章及第172章,以及制定用以规管应用新兴科技(例如虛拟实境装置)的娛乐设施的条文(包括发牌条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创新及科技局局长

*17. 梁继昌议员问:


本年3月,政府成立了一个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高层次跨决策局和政府部门的督导委员会,并公布了《打击贩运人口及加强保障外籍家庭佣工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以打击贩运人口和加强保障外籍家庭佣工("外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各决策局和政府部门为实施《行动计划》的各项措施而进行的工作,至今(i)有何进展及成效,以及(ii)动用的额外人手及其他资源为何;

    (二)过去5年每年因涉嫌从事性工作而被捕的外地人士当中,有多少人经现行识别贩运人口受害者的机制("识别机制")被识别为该类受害者,以及当局就该等受害者作出的跟进工作;

    (三)就第(二)项所述而未被识别为贩运人口受害者的人士,有何措施确定该等人士不属《巴勒莫议定书》所界定的贩运人口受害者;有否检讨识别机制能否准确地识别出该类受害者;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现时根据补充劳工计划来港工作的外地劳工人数及按工种列出分项数字;过去5年,劳工处有否主动调查该等劳工的薪酬待遇、工作环境及获安排的居所是否符合该计划及劳工法例的要求,从而了解他们有否遭受与贩运人口和强迫劳动相关的剝削;如有,进行调查及发现违规/违法情况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以及有关人士被警告、检控和定罪的人数分别为何;如沒有调查,原因为何;及

    (五)现时在港工作的外佣人数;过去5年,劳工处有否主动调查外佣的工作安排及生活居所的状况是否符合雇佣合约和相关法例的要求,从而了解他们有否遭受与贩运人口和强迫劳动相关的剝削;如有,进行调查及发现违规/违法情况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以及有关人士被警告、检控及定罪的人数分别为何;如沒有调查,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18. 胡志伟议员问:


就公共医疗服务及人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2015至2017年,每年卫生署提供的牙科服务的整体人均成本,以及该等服务当中,下述两项的人均成本:(i) 牙科街症服务(即止痛及脫牙),以及(ii)为公务员、其供养的家属及退休公务员提供的口腔检查、洗牙服务;

    (二)截至2018年10月31日,葵青区议会推行的社区重点项目下的视光/眼睛检查服务及牙科护理服务的服务人次分别为何;

    (三)鉴于卫生署建议一般人每年接受牙医检查口腔最少一次,而预防牙患比治疗牙患更具成本效益,但政府牙科诊所沒有为市民提供预防性牙科服务(例如口腔检查及洗牙),政府会否考虑向市民发放"牙科医疗券",或参考大肠癌筛查计划,资助市民接受私营预防性牙科服务,以改善市民的口腔健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截至本年10月31日,分别有多少名注册牙医受聘于卫生署、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菲腊牙科医院;他们当中,分别有多少人是去年或本年的牙科毕业生;

    (五)截至本年10月31日的私人执业注册牙医人数;

    (六)预计未来3年,每年卫生署及医管局为填补人手而聘用的牙医人数分别为何;

    (七)鉴于自葛量洪医院及将军澳医院的白內障日间手术中心投入服务以来,港岛西及九龙东医院联网的白內障手术轮候时间大幅缩短,政府会否要求医管局考虑于其他医院联网设立类似的手术中心;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八)鉴于随着人口老龄化,近年髋关节骨折个案增加,政府会否要求医管局除了在急症全科医院为髋关节骨折长者进行手术外,还在其社区医院提供该项服务,以减低该等长者的死亡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9. 谢伟俊议员问:


有评论指出,由港珠澳大桥工程超支和延误,到沙田至中环线工程的偷工减料及钢筋无被妥善接驳导致结构出现问题的事件,令港人对政府工程大失信心。如政府无法解决工程监督问题,市民信心难以重建。政府于2016年成立项目成本管理办事处("控本办"),专责工务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据报,控本办至今审视130份准备提交本会财务委员会的拨款建议,并从原本合共2,600亿元的预算造价中节省了270亿元。因应在近年多项基建工程接连大幅超支情况下,控本办有效减省工程造价及它已定于2019年4月终止运作,本人在本届任期內4度在立法会提出质询,询问政府会否扩大控本办职能及将其升格为常设部门。行政长官于本年度《施政报告》宣布将控本办升格,明年4月1日成立项目策略及管控办事处("策管办"),继续审视工程项目成本。此外,行政长官宣布设立主要项目精英学院("学院")。该学院旨在让公职人员以创新思维及世界级水平领导技巧,推展工务工程项目。据报,发展局已预留近7,000万元作学院首3年运作经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策管办在人手编制、组织架构、营运开支等方面与控本办比较有何差异,以及有关差异每年招致多少额外公帑开支;

    (二)因应近年基建项目超支常见,以致有市民"闻基建色变"并纷纷质疑政府控制基建项目成本及质素的能力,策管办有何措施防止承建商巧立名目夸大建筑成本令造价大增,以重建市民对政府推展基建项目能力的信心;

    (三)据悉2016年控本办成立时,集中审视预算造价10亿至20亿元工程项目,惟近年地区小型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经常被指过高,而且有传媒估计"明日大屿愿景"可能涉及动用1万亿元财政储备兴建大型人工岛,有鉴于此,政府会否把全部工程项目(不论预算造价多少)交由策管办审视;如会,有否评估策管办的人手及所获拨款是否足以应付庞大工作量;如不会,原因为何;

    (四)因应有报道指本港现时可竞投3,000亿元以上工程合约的承建商中,具中资背景的承建商占约三分之一,而承建商的管理层成员当中,有不少人是大力倡议及支持大型填海工程计划的智库成员,策管办、其他政府部门及政策局有何措施及政策,避免日后工程可能涉及的潜在利益冲突问题;及

    (五)学院的筹备进展为何;会如何利用学院使公职人员(i) 掌握世界级水平领导技巧及(ii)提升工作表现,令市民有信心政府有能力妥善管理基建项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20. 谢伟铨议员问:


据报,港珠澳大桥("大桥")自上月24日通车以来,有大量內地居民参加经大桥即日出入境的访港旅行团。由于时间有限和沒有本地旅行社接待,他们大部分被安排到大桥香港口岸附近的东涌自由活动,令该区的餐饮、购物、旅游及交通设施不胜负荷,并严重影响区內居民的生活。有市民指出,上述情况反映政府规划大型基建项目所需的配套设施时思虑不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有否在大桥通车前,评估经大桥入境后前往东涌的游客的数量及该等游客对该区居民的影响,并制订纾缓措施;若有,评估结果及纾缓措施为何,以及该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有何差异;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土木工程拓展署现正进行《检视大屿山的交通运输基建网络及旅客接待能力的研究》,以及正联同规划署进行《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上盖发展的规划、工程及建筑研究》,该等研究的展开日期及最新的预计完成日期;

    (三)鉴于东涌近日有新公共屋村入伙,当局有否为东涌的新增人口和游客提供所需的配套设施;

    (四)有否评估当屯门至赤𫚭角连接路全面通车后,每日有多少名经大桥入境的游客会前往屯门及新界西的其他地区;若有,数目为何;会否为该等游客提供所需的配套设施;若会,详情为何;及

    (五)会否从大桥通车后出现各项问题的情况中汲取教训,改善未来其他大型基建项目的规划工作,务求更以人为本,不单要做到运输基建先行,亦要做到配套设施先行?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21. 吴永嘉议员问:


有意见指出,随着港珠澳大桥近日通车,大屿山不应只被视为香港西陲,而是通往世界的门戶,而且在粵港澳大湾区可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大屿山面积为147.16平方公里,是香港最大的岛屿,但目前的人口只有17万。2017年,政府公布《可持续大屿蓝图》,以"北发展、南保育"为大屿山未来定位,并探讨在经济、民生、旅游及保育等方面的发展机会。有评论认为,大屿山的发展必须由产业带动,而其规划不应单纯为解决房屋问题而进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鉴于当局在2017年5月17日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我们在下一阶段深化大屿山北岸各经济用地的详细规划时,会进一步探讨香港品牌产业园区的建议,包括考虑与周边土地用途的兼容性、对环境及交通等方面的影响,以及市场反应、经济效益和财务安排等",有关工作的进度为何;

    (二)鉴于今年的《施政报告》提出明日大屿愿景,建议于大屿山东面对出填海1 700公顷建造人工岛,以发展"机场城市"及第三个商业核心区,但有评论指出,在欠缺清晰的产业定位下,难以切实推动大屿山的发展,当局有否计划研究大屿山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创科业人士指出,香港具有发展成为国际创科中心的优势与潜力,而大屿山位处于粵港澳大湾区的前沿,当局对吸引国际创新科技新产业落戶大屿山及其东面人工岛,有否既定的立场及具体的规划;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22. 葛珮帆议员问:


就推动科学、科技、工程和数学("STEM")相关学科的教育,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 (一)教育局自去年11月向小学发出《计算思维-编程教育:小学课程补充文件》以来,有否调查小学实施编程教育的情况和进展;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学校可自行决定STEM科目的学习时数或甚至不设该类课程,以致学校在STEM教育的发展步伐不一,教育局会否制订统一的中小学STEM教育指标;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会否鼓励学校利用教育局发放的生涯规划津贴和全方位学习津贴,带学生走出课室,认识创新科技行业的工种和资历要求,让他们建立自己的学习目标;

    (四)自2015-2016学年推行STEM教育至今,每年政府为协助学校发展编程、人工智能和其他新科技应用课程,在(i)师资培训、(ii)到校支援及(iii)提供配套软硬件方面,分别投入了多少人力和其他资源;

    (五)会否与各大学合作,为中小学教师提供(i)有关编码、人工智能和其他新科技应用的课程的培训,以及(ii)编制有关教材的协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过去5年,每年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学录取STEM相关学士学位课程学生的人数;

    (七)鉴于据悉现时成绩较佳的准大学生多报读医学、法律及会计等学科的课程,而少报读STEM相关学科的课程,政府有否措施加强家长及学生认识STEM相关学科毕业生的明亮前景;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八)会否增加STEM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课程学额,以培训更多创科人才;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九)鉴于国务院去年公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订明,內地中小学会设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政府会否参考內地当局的做法,在中小学课程加入人工智能相关学习內容;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V. 政府法案



二读 (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及三读

1.《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8年11月21日
随立法会CB(3) 170/18-19号文件发出)

(全体委员会就《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草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8年11月27日随立法会CB(3) 204/18-19(01)号文件发出)(与2018年11月28日立法会会议讲稿附录相同))

2.《追加拨款(2017-2018年度)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旅游业条例草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i)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8年11月21日
随立法会CB(3) 173/18-19号文件发出)

(ii)陆颂雄议员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8年11月26日
随立法会CB(3) 187/18-19号文件发出)

(全体委员会就《旅游业条例草案》的辩论及表决安排(于2018年11月27日随立法会CB(3) 205/18-19(01)号文件发出)(与2018年11月28日立法会会议讲稿附录相同))

V. 议员议案



1.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涂谨申议员动议载于附录1的议案。


(议案已于2018年11月22日
随立法会CB(3) 185/18-19号文件发出)

出席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涂谨申议员动议载于附录2的议案。


(议案已于2018年11月22日
随立法会CB(3) 185/18-19号文件发出)

出席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研究订立规管分间楼宇单位的条例

叶刘淑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目前本港有超过150 000个家庭和单身长者正轮候公屋,他们的平均轮候时间长达5.3年,而不少申请者均居于分间楼宇单位(俗称'劏房');根据政府在2017年的估算,本港约有91 800个劏房住戶;行政长官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承诺,政府会积极协助和促成各项由民间主导的短期措施,以增加过渡性房屋供应,并会容许改装整幢工厦为过渡性房屋;因应该等新措施,相信本港会出现不少以分间楼宇单位形式出租的过渡性房屋,但现时的《建筑物条例》未能全面地规管分间楼宇单位的工程安全;就此,本会促请政府研究订立规管分间楼宇单位的条例,內容包括:

(一)参考英国的《2004年住宅法》(Housing Act 2004),设立发牌制度规管分间楼宇单位的营办,并就单位的设施、居住人数及面积订立标准,以确保住戶的居住环境舒适及安全;

(二)规定每个分间楼宇单位须设有独立水表及电表,以防止业主滥收水电费用;及

(三)规管分间楼宇单位的租金升幅,以避免有关住戶承担沉重的租金负担。

麦美娟议员、郑泳舜议员、梁耀忠议员及尹兆坚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8年10月29日
随立法会CB(3) 79/18-19号文件发出)

出席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


4.立法保护揭弊者

谭文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若非商业组织或政府机关的內部人士('揭弊者')揭露组织或机关內有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公众或传媒往往难以查证有关事件;香港过往曾发生多宗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事件,例如屯门望后石谷堆填区污水处理承办商未有遵从环境保护署的标准要求而非法排放污水、民航处的新航空交通管制系统在启用后事故频生、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沙田至中环线红磡站连续墙钢筋被剪短等事宜,如果沒有揭弊者揭弊,事件便会不了了之,公众亦无法得知真相;由于香港沒有专门法例保护揭弊者,以致为公义发声的揭弊者经常被秋后算账,包括遭受滋扰、被针对、被解雇、面临法律诉讼等报复行为,因而令不少知情人士不敢揭弊;鉴于全球多个国家,包括英国、美国、日本等,均已制定专门法例保护揭弊者,为保护揭弊者及维护公众利益,本会促请特区政府尽快立法保护揭弊者;立法范畴应包括:

(一)若所揭露的事件涉及刑事罪行、违反法律责任、司法误判、威胁公众安全或健康、破坏环境、滥用职权、浪费公帑等,揭弊者应受到法律保障,以免他们遭受不公平的对待,例如解雇、减薪、降职、调职、停职、罚款、取消进修机会等惩罚性处分;

(二)规定所有商业组织及政府机关须自行制订保护揭弊者的內部措施,包括设立明确的举报机制及保护揭弊者机制,以禁止可能出现的报复行为;

(三)除上述內部举报机制外,揭弊者亦可透过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包括透过传媒、立法会等渠道,向公众揭露危害公众利益的事件;

(四)规定任何负责处理揭弊者告密的人士或机构,须确保揭弊者的个人资料得以完全保密;及

(五)当揭弊者或其家属感到人身安全或自由受到威胁,他们可向司法机关申请人身保护措施。

毛孟靜议员、梁继昌议员及陈克勤议员就议案动议修正案

(修正案已于2018年10月29日
随立法会CB(3) 80/18-19号文件发出)

出席的政府官员律政司司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副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


5.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动议的立法会休会待续议案

锺国斌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现即休会待续,以就下述事项进行辩论:近日中美关系对香港经济的影响。

出席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