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 2021 年度 | |
2019 - 2020 年度 | |
2018 - 2019 年度 | |
2017 - 2018 年度 | |
2016 - 2017 年度 |
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2019 - 2020 年度)
如欲查看議案(及其修正案)的措辭,請在"主題"欄的相關鏈路按下滑鼠鍵。 如欲查看個別議員就一項主席已命令進行點名表決的議題所作的表決取向,請在"表決結果"欄的相關鏈路按下滑鼠鍵。 |
2019 年 10 月 | 16*註釋符號代表會議不設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 | 17*註釋符號代表會議不設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 | 23 及 24 | 30 及 31 |
2019 年 11 月 | 6 及 7 | 13 及 14^註釋符號代表於會議上根據《議事規則》第16(2)條動議休會待續議案。 | 20 及 21^註釋符號代表於會議上根據《議事規則》第16(2)條動議休會待續議案。 | 27 及 28 |
2019 年 12 月 | 4 及 5 | 11 及 12 | 18 及 19 | |
2020 年 1 月 | 8 及 9 | 15 及 16 | 16*註釋符號代表會議不設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 | |
2020 年 2 月 | 12+註釋符號代表例行會議不舉行。 | 19+註釋符號代表例行會議不舉行。 **註釋符號代表舉行另一會議,該會議不設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 | 26*註釋符號代表會議不設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 | |
2020 年 3 月 | 18 及 19 | 25+註釋符號代表例行會議不舉行。 **註釋符號代表舉行另一會議,該會議不設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 | ||
2020 年 4 月 | 1+註釋符號代表例行會議不舉行。 | 22 及 23*註釋符號代表會議不設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 | 29*註釋符號代表會議不設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 | |
2020 年 5 月 | 6 及 7 | 13 及 14 | 20 及 21 | 27 及 28 |
2020 年 6 月 | 3 及 4 | 10 及 11 | 17 及 18 | 24 |
2020 年 7 月 | 8 及 9 | 15、16 及 17 |
立法會會議 | 主題 | 議案 | 動議議案/修正案 的議員 | 表決 結果 | 表決 次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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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 | 本會現即休會待續,以就下述事項進行辯論:本周一開始香港各區出現嚴重暴力示威活動,直至現時亂局仍未平息,政府對平息亂局、維持治安及保護市民的即時應對措施。
(有關議事規則:第16(2)條) |
原議案 | 陳克勤議員 | - | - |
沒有就休會待續議案作出表決 | |||||
2019年11月20日 | 本會現即休會待續,以就下述事項進行辯論:近日社會暴力示威活動持續,而區議會選舉將於數天後(11月24日)舉行,政府對確保選舉能夠公平及公正地進行和選民能夠在不受阻礙及威嚇下投票而採取的即時應對措施。
(有關議事規則:第16(2)條) |
原議案 | 容海恩議員 | - | - |
沒有就休會待續議案作出表決 | |||||
將順延至日後的會議 | 不信任第五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原訂於2019年6月12日的立法會會議) |
原議案 | 郭榮鏗議員 | ||
將順延至日後的會議 | 加強打擊水貨活動,收緊內地居民來港的安排
(原訂於2019年6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 |
原議案 | 林卓廷議員 | ||
將順延至日後的會議 | 制訂輸入非本地培訓醫生的新機制
(原訂於2019年6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 |
原議案 | 張宇人議員 | ||
將順延至日後的會議 | 紓緩道路交通擠塞
(原訂於2019年6月26日的立法會會議) |
原議案 | 陸頌雄議員 | ||
將順延至日後的會議 | 硏究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及落實觀塘避風塘填海工程
(原訂於2019年6月26日的立法會會議) |
原議案 | 謝偉俊議員 | ||
將順延至日後的會議 | 重啟政改,解決社會矛盾
(原訂於2019年7月3日的立法會會議) |
原議案 | 莫乃光議員 | ||
將順延至日後的會議 | 全面調查警方於2019年6月12日的公眾集會中使用過量武力的指控
(原訂於2019年7月3日的立法會會議) |
原議案 | 梁繼昌議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