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2-26
立法會
議程
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10項附屬法例及14份其他文件載於
附錄1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
附錄2
政府法案
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
政府議案
議員議案
根據《議事規則》第77(1)及(2)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動議人
:
梁熙議員
議案措辭
:
3位修正案動議人
:
出席官員
:
動議人
:
簡慧敏議員
議案措辭
:
2位修正案動議人
:
出席官員
: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2年10月26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1.
2022年第194號
2.
2022年第195號
3.
2022年第196號
4.
2022年第197號
5.
2022年第198號
6.
2022年第199號
7.
2022年第200號
8.
2022年第201號
9.
2022年第202號
10.
2022年第207號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於2022年10月26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口頭質詢
1
霍啟剛議員
2
李慧琼議員
3
李惟宏議員
4
陳勇議員
5
譚岳衡議員
6
周文港議員
書面質詢
7
李世榮議員
8
黃國議員
9
黃元山議員
10
梁文廣議員
11
梁子穎議員
12
廖長江議員
13
洪雯議員
14
吳秋北議員
15
姚柏良議員
16
黃英豪議員
17
陳凱欣議員
18
田北辰議員
19
劉業強議員
20
梁美芬議員
21
盧偉國議員
22
林健鋒議員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霍啟剛議員問:
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就配合該項規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規劃長遠的文化藝術發展藍圖,並考慮參考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的做法,成立專門管理和統籌文化藝術政策的法定機構,以積極落實產業發展、結合業界對接高效市場,從而將中華文化推廣到海外;
(二)
鑒於有意見認為,本港藝術產業人才短缺,政府應採取雙軌並行的措施,一方面培育本地人才,另一方面檢討輸入境外有關人才的計劃,政府有何短、中、長期計劃,吸引內地及海外優秀藝術產業人才來港;及
(三)
鑒於有意見認為,文化普及是建立文化之都的基礎,政府會否考慮在中小學增加體驗和鑒賞文化藝術的課程,並就該等課程訂定標準學習時數及優化師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打擊網上及電話騙案
李慧琼議員問:
東南亞多國早前被揭發有網上"賣豬仔"求職騙案,引起各界對網上及電話騙案的關注。根據警方資料,網上騙案是近年增長最迅速的一類罪案,而警方在今年1月至7月接獲的電話騙案較去年同期上升超過六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每年網上及電話騙案(包括涉及賣豬仔的騙案)的以下總數和有關資料:舉報及求助宗數、案件性質、涉及金額、被捕人數、被捕人士的年齡分布、被檢控人數,以及被定罪者的判罰;
(二)
就加強打擊上述肆無忌憚的罪行,有否從立法及執法層面採取有效措施,以及會否從速成立專責小組研究遏止上述騙案的懲治措施;及
(三)
有否積極配合或尋求國際社會對此種狡猾跨國詐騙集團的打擊及掃蕩,以及會否加強科技搜證以掌握詐騙團夥資料、與通訊事務管理局及本地電訊營辦商探討加強對外地來電的規管,以及研究讓市民更容易辨識海外來電的方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協助中小企業融資
李惟宏議員問:
根據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下稱"港交所")的資料,港股平均每日成交額由去年8月約1,412億元,下跌至今年8月約833億元。此外,一所會計師事務所的統計顯示,今年本港首三季的首次公開招股數目及集資額較去年同期分別下跌百分之三十六及八十一。有意見認為,上述數據反映現時市況低迷,不利於中小企業上市融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計劃,就擴闊中小企業上市融資的渠道提供更靈活、均衡及可持續發展的方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有金融界人士反映,不少上市公司近年受疫情影響導致收入銳減、業務持續虧損或擴展計劃受阻,因此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第13.24條中有關"經營的業務須有足夠的業務運作"的規定,有機會被港交所停牌或除牌,政府會否促請港交所更靈活執行該條文的規定,從而協助該等中小企業維持其融資渠道;及
(三)
鑒於有意見指出,不少中小企業上市後,其股票交投疏落,未能吸引投資者的關注及金融機構對其進行分析和推廣,有關情況不利於該等企業發展及日後再進行融資,政府會否研究構建一個更活躍、流通量更高的二級市場交易制度,從而吸引更多企業來港上市融資?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積極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陳勇議員問:
今年7月1日,國家主席表示,中央全力支持香港抓住國家發展帶來的歷史機遇,主動對接粵港澳大灣區(下稱"大灣區")建設等國家戰略。行政長官於同日指出,政府會發揮和結合香港和內地各自優勢,讓香港的基礎科研成績結合到內地,特別是大灣區的產業鏈、人才和市場力量等。關於讓香港更積極融入大灣區建設以求更大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在大灣區9個內地城市設立官方機構,為港人和港資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如會,時間表或路線圖為何;
(二)
如何完善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的職能,以加強香港與內地各級政府的溝通和合作,從而更全面掌握國情、省情和市情;及
(三)
會否招聘較熟悉內地事務人士擔任駐大灣區內地城市官方機構的主事官員,以進一步加強與當地政府的溝通和合作、更好地掌握當地最新資訊,以及為身處當地的港人和港資企業提供更及時和更好的服務?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譚岳衡議員問:
國家主席在今年7月1日的講話中提到,必須保持香港的獨特地位和優勢,並表示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拓展暢通便捷的國際聯繫,以及主動對接"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等國家戰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香港自2017年成為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成員以來,對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基建項目投融資所作貢獻為何(包括是否達到預期貢獻),以及有何提升貢獻度的方案;
(二)
有否考慮檢視過去3年政府就對接一帶一路發展的工作成果,並制訂升級版的對接一帶一路倡議實施方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考慮複製內地建立經濟開發區的成功經驗,幫助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建立不同類型的經濟開發區,並推動一些具特色的內地─香港─沿線國家經濟合作開發區項目,以助力香港產業結構轉型;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對社區組織和團體的支援
周文港議員問:
據悉,政府有意加強在地區基層的組織和團體的聯繫,以團結社會各界共同解決問題。關於對社區組織和團體的支援,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政府有否專項基金或資助計劃,以資助以下類別的組織或團體開展地區和基層服務:(i)地區基層組織、(ii)漁農業界團體、(iii)同鄉會、(iv)青年團體、(v)婦女團體、(vi)內地港人團體、(vii)香港回歸祖國前成立的社會福利組織,以及(viii)國際性組織;若有,詳情為何,以及每類組織或團體每年獲撥款金額及其佔總撥款金額的百分比為何;
(二)
會否考慮就地區基層組織、漁農業界團體、同鄉會、青年團體、婦女團體及內地港人團體設立恆常聯繫機制、制訂扶持政策、推出嶄新而專門的資助計劃,以及增加對該等組織或團體的資助,以更有效落實行政長官在其競選政綱中提出"加強在地區基層的組織和團體的聯繫"及"建立系統性的義工網絡"的目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有意見指出,不少第(二)項所述的6類組織或團體及新興組織或團體無法獲得所需資源開展服務,政府會否確保該等組織或團體(尤其符合政府施政理念者)獲得所需資源;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電動可移動工具
李世榮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滑板、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單車、電動輔助單車及電動平衡車)("該類工具")容易衍生道路安全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各款該類工具的留用進口量及銷售量;
(二)
現時有何措施規管該類工具的買賣;
(三)
鑒於據悉用於該類工具的電池的質素參差,可能出現漏液或因過熱而引致火災,政府有否統計過去3年有關意外的宗數,以及有否制訂措施對有關電池的安全性作出規管;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2019年1月以來,政府有否就涉及該類工具的交通意外收集數據(包括發生地點、駕駛者年齡及意外原因)並進行分析;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過去3年,政府針對涉及使用該類工具的違法行為採取了多少次執法行動,以及判罰為何(按違例行為類別列出有關資料);
(六)
對於在別人違法使用該類工具所引致的交通或其他意外中傷亡或蒙受財物損失的人士,政府如何保障他們的權益;及
(七)
鑒於政府正考慮該類工具的規管架構,並在今年5月於一段單車徑推行為期6個月的先導試驗計劃,政府會否在該計劃完成後,(i)制訂規管該類工具的時間表,以及(ii)制訂措施,確保該類工具的駕駛者具有所需的道路安全知識和意識;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推動粵港醫療服務跨境銜接
黃國議員問:
現時,合資格的香港長者可使用長者醫療券("醫療券")支付由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指定科室提供的門診醫療護理服務的費用,而身在廣東省的醫院管理局慢性病患者也可透過特別支援計劃在該醫院獲得受資助的診症服務。關於推動粵港醫療服務跨境銜接,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檢討上述兩項措施的運作流程和成效;如有,結果為何;如否,會否作出檢討;及
(二)
鑒於國務院在本年6月發布的《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提出建立內地醫療機構"白名單"制度以擴大醫療券的適用範圍,讓白名單內的南沙醫療機構納入香港醫療費用異地結算單位,有關研究工作的時間表為何,以及會否考慮擴大白名單的覆蓋範圍至涵蓋深圳市的醫療機構?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延誤落成的公營房屋項目
黃元山議員問:
根據房屋局最近一季公布的5年期公營房屋預測建屋量("預測建屋量"),有約7 600個公共租住房屋/綠表置居計劃("公屋/綠置居")單位的完工日期須由2022-2023年度修訂至2023-2024年度,以及有約8 500個公屋/綠置居單位和約1 300個其他資助出售單位的完工日期須由2023-2024年度修訂至2024-2025年度。當局指出,2019冠狀病毒病第五波疫情導致勞工短缺及建築材料從內地運送到港等問題,因而延誤了該等公營房屋項目的進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該等項目的延誤(i)是基於特殊情況還是會持續出現、(ii)有否繼續惡化的趨勢,以及(iii)所造成的影響(包括對民生及市民對政府增加房屋及土地供應方面的信心);
(二)
有否具體措施改善該等項目延誤落成的情況,以追回房屋供應目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上述約7 600個原訂於2022-2023年度完工的公屋/綠置居單位中,有否涉及大埔第9區(即富蝶邨)的項目;如有,詳情為何;有否評估,該約7 600個單位延誤落成,會否影響"公屋提前上樓計劃"的落實;及
(四)
鑒於現時房屋局在每季公布預測建屋量時,並不會提供出現延誤項目的資料及其涉及的單位數目,當局會否在未來公布預測建屋量時,提供更多資訊(包括每個公營房屋項目的最新落成日期);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政府場地的防治鼠患工作
梁文廣議員問:
有意見指出,現時非由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管理的政府場地(例如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的公園及文娛康樂設施,以及由房屋署管理的公共租住房屋屋邨)衞生情況參差,部分場地出現鼠患。關於政府場地的防治鼠患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政府接獲多少宗非食環署管理政府場地出現鼠患的投訴,以及處理每宗投訴的平均時間,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有否比較各區議會分區食環署管理及非食環署管理政府場地在防治鼠患工作方面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鑒於有意見指出,由食環署編製的鼠患參考指數未能反映鼠患實況,政府有否其他方法評估非食環署管理政府場地防治鼠患工作的成效;如否,原因為何;
(四)
有否規定各類非食環署管理政府場地的管理者須採取防治鼠患的措施;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
有否在就政府場地批出的潔淨服務承辦商合約加入條款,訂明承辦商需撥出指定的款額用作採取防治鼠患的措施;如有,詳情(包括該款額佔合約總值的百分比)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深水埗設計及時裝基地
梁子穎議員問:
政府在2018年1月9日表示,計劃在市區重建局於深水埗區的一個重建項目內的5層商業平台,建立設計及時裝基地("基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負責建立基地的政府部門及機構的分工,以及有關工程的最新進展為何;
(二)
基地將會交由哪個機構營運,以及基地的營運及發展方向的詳情為何;及
(三)
政府有何計劃利用基地為時裝業培育人才,包括預計投放的資源及人才發展目標,以及有否就有關工作制訂關鍵績效指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向兒童及青少年提供的
精神健康服務
廖長江議員問:
有研究指出,近半數的精神病患者在14歲開始發病,但大部分個案未被及時識別和介入。有意見認為,現時當局以分層護理模式向有需要的兒童及青少年提供精神健康服務,若當局能強化當中的基層精神健康服務,便可及早介入,以及減低患者對精神科專科服務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門診的新症預約數目,以及平均輪候時間為何,並按患者的精神疾病類別和緊急程度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有否研究如何縮短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專科門診的輪候時間;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是否知悉,過去5年,每年入住醫管局轄下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病房的人數,以及各醫院提供的病床數目為何;有否評估有關服務的供求情況;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
有何計劃強化基層精神健康服務,以便及早識別有較高精神健康風險的兒童及青少年,從而讓他們接受介入治療;及
(五)
會否考慮設立配對基金,以資助有財政困難家庭的兒童及青少年接受私營醫療機構提供的精神科治療服務;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土地使用規劃
洪雯議員問:
有屯門西工業企業的營運者向本人反映,他有意在現址土地上拓展業務,但屯門西土地使用規劃討論至今超過10年仍未有定論,令他無法作出投資決定。關於土地使用規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與龍鼓灘填海和重新規劃屯門西地區有關工作的最新進度為何,以及預計何時可就屯門西土地使用規劃下定論;
(二)
在進行屯門西土地使用規劃時,會否考慮該處現有企業的發展需求,從供應鏈上下游關係的角度出發,理順及整合散落於新界各處棕地的上下游企業,並將它們集中於屯門西,以減省企業物流及運輸成本和提升其營運效率;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鑒於有評論指出,香港土地使用規劃議而不決的情況普遍,增加了土地使用的不確定性,並大大窒礙企業的長遠投資決定和發展,政府會否從香港不同階段發展需求的角度出發,訂立清晰的長、中、短期土地使用規劃,令企業能夠在有清晰的時間表和明確的預期下,作出相應的長、中、短期投資決定;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規管分間單位的租賃
吳秋北議員問:
有關注團體指出,儘管規管分間單位(俗稱"劏房")租賃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條例》")已於本年1月生效,不少劏房租户仍不了解自身權益,而部分業主亦沒有遵從《條例》的規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條例》生效至今,當局收到多少宗有關劏房租賃的查詢及投訴,以及跟進了多少宗個案(包括有否上門進行調查);當局有否定期上門抽查;如有,次數為何,以及會否加強抽查工作;
(二)
自《條例》生效至今,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共收到多少份有關劏房的租賃通知書(即表格AR2);有否統計,當中分別有多少份通知書涉及的租賃(i)採用政府提供的租賃協議範本及(ii)屬自行訂立的租賃協議;
(三)
自《條例》生效至今,相關政府部門(包括估價署及水務署)共接獲多少宗有關劏房業主濫收水電或雜費的投訴及查詢,以及調查了多少宗個案;
(四)
鑒於政府透過委託非政府機構設立6支區域服務隊("服務隊"),以協助推廣《條例》及向劏房業主及租户提供支援,有否評估服務隊的工作成效;會否加強服務隊支援劏房租户的工作,以協助他們投訴違例的業主;及
(五)
鑒於有劏房租户擔心投訴違例業主不果會被迫遷,當局會否協助投訴初步成立的租户入住過渡性房屋一段時間,以減低他們的憂慮?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酒店業人才的供應
姚柏良議員問:
關於酒店業人才的供應,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由8所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及11所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可頒授學位的自資專上院校所提供的酒店管理及酒店款待學士學位課程的以下資料:學額數目、本地生和非本地生人數,以及畢業生加入酒店業的比率;
(二)
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由職業訓練局("職訓局")及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註冊的專上院校所提供的酒店管理及酒店款待非學位課程和職業訓練課程的以下資料:學額數目、本地生和非本地生人數,以及畢業生加入酒店業的比率;
(三)
是否知悉,現時由職訓局和各類專上院校所提供的酒店管理及酒店款待課程,有否設有帶學分的實習課程;若有,實習時數為何;會否考慮要求職訓局和該等院校增加實習職位數目和時數,以及為該等學生提供實習津貼,從而加大學生報讀與酒店業相關課程或加入酒店業的誘因;及
(四)
會否考慮容許修讀學士學位以下程度課程的非本地生在畢業後留港繼續接受培訓或加入酒店業,以增加酒店業人才的供應?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防止青少年犯罪
黃英豪議員問:
據悉,在2019年爆發的反修例運動中,不少青少年因參與違法活動而被拘捕及檢控。關於防止青少年犯罪,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涉及反修例運動案件的數目,以及有多少宗已經審結;已經審結的案件涉及多少名被定罪者,以及當中有多少名屬青少年;該等青少年罪犯被判處的最低及最高刑罰為何;
(二)
鑒於懲教署向在囚青少年推出了一個名為"一切從歷史出發"的課程及一項名為"青少年研習所"的輔導服務,以提升他們對國民身份的認同及加強他們的守法觀念,政府如何評估在囚青少年對課程內容的吸收,以及他們在接受輔導服務後心理狀態的改善;
(三)
會否向在囚青少年提供中式步操及升旗訓練,讓他們學習自律自省,遵守法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鑒於本土恐怖主義在2019年出現的社會動盪中萌芽,政府如何防止曾干犯暴動罪但毫無悔意的在囚人士在刑滿獲釋後伺機煽惑青少年犯法生事?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預防阿米巴變形蟲所引致的疾病
陳凱欣議員問:
據悉,阿米巴變形蟲會於溫暖的淡水河溪或氯氣含量不足的游泳池池水出現,倘入侵人體,有機會導致嚴重疾病和死亡。關於預防阿米巴變形蟲所引致的疾病,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10年,本港有多少宗涉及由阿米巴變形蟲所引致的疾病(包括阿米巴痢疾、棘變形蟲角膜炎及阿米巴腦膜腦炎)的求診個案,以及當中有多少宗死亡個案;
(二)
有否定期抽取公眾及私營泳池或嬉水池的池水樣本化驗,以檢查是否含有阿米巴變形蟲等致命病原體;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過去10年,每年本港有多少宗泳池或嬉水池氯氣含量不足的個案,以及當局如何跟進該等個案;
(四)
鑒於據悉近年越來越多市民到郊外溯溪,途中甚至直接飲用山水,是否知悉,過去5年有多少宗因接觸溪水或飲用山水而導致阿米巴變形蟲入侵人體的個案;及
(五)
會否就預防阿米巴變形蟲所引致的疾病加強宣傳工作或制訂行動方案;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
田北辰議員問:
現時,政府在中環堅尼地道28號及金鐘太古廣場設立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辦公室"),為前任行政長官進行推廣和禮節性的工作,以及與其前官方身分相關的活動,提供行政支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辦公室的工作為何;有否就有關工作制訂成效指標及檢視是否達標;
(二)
位於金鐘的辦公室的面積、租金及呎租為何;
(三)
位於中環的辦公室的面積、估計市值租金及呎租為何;
(四)
政府以何準則決定所租用辦公室的級別、位置及面積;
(五)
鑒於有意見認為,疫情爆發近3年而且仍然持續,經濟前景並不明朗,令人擔心政府的財政狀況,市民亦期望政府增撥資源改善民生和經濟,政府有否評估花費大筆公帑租用甲級寫字樓作辦公室是否物有所值;及
(六)
鑒於據報,位於中環的辦公室僅能供3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並且已經額滿,政府會否檢討有關機制,例如只為3名最近前任行政長官設立辦公室,以確保有關機制的可持續性及公帑用得其所?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徵收排污費事宜
劉業強議員問:
根據《污水處理服務條例》(第463章),食水用户的處所如已接駁公用污水渠,該用户須按該處所的獲供水量,按訂明收費率繳付排污費。有沙田山下圍村(即曾大屋)村民反映,該村住户的處所並未接駁公用污水渠,而住户過去多年亦從未收到繳付排污費通知,但他們近日被渠務署按照《時效條例》(第347章)徵收過去6年的排污費;龐大的費用對村民造成沉重的經濟壓力,部分村民更無力繳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該村的住户表示,他們的處所並沒有接駁公用污水渠,渠務署向他們徵收排污費的理據為何;
(二)
有否檢討,上述事件是否涉及渠務署錯誤或遺漏徵收排污費;如有檢討而結果為是,詳情為何,以及如何避免事件再次發生;如檢討結果為否,原因為何;
(三)
過去5年,渠務署錯誤或遺漏徵收排污費的個案宗數(按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人為失誤及行政失當)列出分項數字),以及所涉款額為何;
(四)
過去5年,政府接獲多少宗有關渠務署錯誤或遺漏徵收排污費的投訴,以及每宗個案的以下資料:徵收款額、出錯原因及投訴是否成立;及
(五)
處理及調查錯誤或遺漏徵收排污費的機制為何;渠務署會否就查明涉及行政失當的個案向有經濟困難的村民退還排污費,或豁免/酌情處理對他們的徵費,以及對有關人員作出紀律懲處?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虛假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
梁美芬議員問:
近日,警方拘捕了7名涉嫌濫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俗稱"免針紙")的私家醫生。據報,他們合共發出逾25 000張免針紙,佔有效的免針紙逾一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警方已將有關案件轉交香港醫務委員會跟進,是否知悉,該委員會會否考慮吊銷涉案醫生的註冊;
(二)
鑒於據報,警方正調查獲涉案醫生簽發免針紙的人士,警方有否審視該等人士的病歷,以確定他們有否故意提供虛假資料以獲簽發免針紙;及
(三)
鑒於"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簡稱"醫健通")記錄了7名涉案醫生在半年內發出了大量免針紙,有關政府人員有否及早透過醫健通察覺到有關異常情況並作出通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加強樹木管理
盧偉國議員問:
上月中,何文田巴富街馬路旁的一棵樹木突然倒塌,壓中4輛車輛。就加強樹木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當局有否加強巡查位處高人流車流地點的樹木;若有,按年份列出以下資料:巡查次數、發現有問題樹木的數目,以及已跟進或移除樹木所佔比率;
(二)
會否加強智慧科技的應用,包括擴大使用傾斜傳感器,以提升樹木檢測效率和加強樹木風險管理;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盡快檢討及修訂《樹木風險評估及管理安排指引》和《街道選樹指南》,以改善植樹政策和加強全港樹木管理統籌工作;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改善教師流失
林健鋒議員問:
教育局局長於本年5月11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2021-2022學年直資及公營學校的教師流失率分別達8.4%及7.5%,整體教師流失人數按年增加約70%。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制訂政策及措施挽留教師人才,以避免教師流失率繼續上升;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有教育界人士建議提供晉升階梯,讓現職教學助理填補教師職位空缺,從而確保學校有足夠教師,以及確保師資及教學質素,政府有否研究該建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
有否評估,現時學校的師生比例有否失衡;如有評估而結果為有,會否參考政府部門的調配機制,由教育局統一編派教師到學校任職,以改善師生比例;及
(四)
本學年的直資及公營學校教師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和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比例,以及整體教師空缺的數量為何;有否考慮引入海外人才,以填補該等空缺?